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的纠纷大多是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的处理又不同于其他行政纠纷和刑事纠纷的处理。那么你知道如何处理民事纠纷吗? EasyHandle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1、谈判。双方依靠自己的力量互相妥协、让步来解决纠纷。这种方法快速、轻松、平静,但谈判应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
2. 调解。第三方的介入促进了纠纷双方的相互理解和让步,最终解决冲突。当纠纷双方失去对话基础时,寻求第三方调解是明智的选择。
3. 仲裁。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解决机制。这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并由法院裁决争议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争议解决机制,也是当事人维护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哪些类型的民事案件不予受理?
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住房建设等引发的纠纷,以及未经合法批准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随意集资活动引发的纠纷。
2、以“买卖”形式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而引发的纠纷。
三、因走私引发的房产纠纷案件政府行政决策和制度变更。
四、因企业改制或企业业绩不佳而整体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纠纷,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引发的纠纷案件下岗职工纠纷。
5、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调整、计划转让企业国有资产发生的纠纷;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协商原则或因企业改制而产生职工安置纠纷等。
6、村民与村民之间的纠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未经集体经济组织许可直接支付给个人而产生的纠纷除外。
7. 如果一方未能o 政府部门作出土地权属(使用权)纠纷决定后,对方当事人应当提起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八、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和规模经济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
九、工作期间加入裁缝社、铁厂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型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经营期间要求分割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产生的纠纷。
10、“两会一部”作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两会一部”与农民之间的纠纷案件。
十一、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主体材料不齐全的案件破产和员工安置未实施。
十二、因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等违法证券活动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因故被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到虚假陈述。刑事由人民法院审理,但受害人提起的侵权案件除外。
13、墓葬纠纷案件包括因墓地、风水纠纷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
14、用人单位未缴纳、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15、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办理国有企业改制案件。
16、军队住房纠纷。
十七、职工裁员、买断年资、内部退休、职工退休等纠纷d 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造成的工资拖欠情况;但用工单位改制完成后未对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进行改革,或者以裁员、买断工龄等名义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十八、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执行国家房改政策发生的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发放等纠纷,以及其他问题。
19、职工与用人单位因缴纳住房公积金发生纠纷。
二十、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纠纷,例如雇员如果全单位参加了社会统筹保险,无论员工起诉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法院不应将其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无法领取社会保险的退休后全额享受保险福利。因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追索权不足,产生养老金、医疗费等分割纠纷;
(二)退休职工之间的实际劳动关系职工和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统筹保险。因缴纳社会保险费产生的纠纷。
二十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评价等发生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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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技术份额、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发生的纠纷。
23、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发生的纠纷。
24、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根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申请民事诉讼。或向仲裁机构仲裁;
(三)原告因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接受,并通知原告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解决;
(四)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本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接受,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五)当事人对已经作出判决、裁定的案件提起诉讼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本案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告按照起诉状进行后续处理。处理,但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除外;
(六)根据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不予起诉期限内办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七)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和通过调解达成和解的案件调解、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
通过以上的介绍,我们清楚地知道了如何处理民事纠纷。目前具体的处理方式有四种,包括协议、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当然,如果一种方法不能解决纠纷,也可以选择其他方法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