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改革。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个体工商户实行“两证合一”的意见》要求切实把“两证合一”作为“放管服”,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扎实做好流程设计、制度准备对接、方案制定、业务培训,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两证合一”改革是一项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延伸至个体工商户,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 2015年10月1日,企业、农民合作社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优化企业市场准入流程,减少重复审核,促进跨部门工作一体化和信息化共享降低了企业开办的制度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由于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范畴,不属于组织,因此此次改革不涉及个体工商户。 “两证合一”改革实施后,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行业证件。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将单独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工商、税务部门之间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有利于建立手续更便捷、内容更齐全、流程更优化等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集约资源,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登记流程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两证合一”改革,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精心设计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两证合一”相关准备工作顺利开展证书”如期到位,无缝对接。一是统一业务规范。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指导试点改革工作。同时,我们会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两部门统一适用的文件、表格、业务规范和技术方案,并明确“两地融合”不设过渡期。个体工商户“两证”户,无需强制更换许可证。二是推动制度升级。多次梳理金税三期业务需求,确保“两证合一”改革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能够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落地。三是联合业务培训。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举办业务技术培训,对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的业务流程、单证规范、技术标准、信息传输等进行详细讲解,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帮助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改革。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安排时间表,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步骤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多措并举,确保改革任务进展。一方面,简化业务流程,制定税务办理指南。严格执行“省局信息互通、系统自动排序、前台直接确认”的税务业务办理模式,简化业务流程。组织业务骨干编制简洁易懂的“两证合一”纳税指导手册、办税指南等,并放置在工商登记大厅、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大厅显着位置。另一方面,夯实基础,做好应急预案。按照“两证合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共享数据进行差异分析,进行数据转换,夯实数据基础。同时,相关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方式,及时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改革顺利实施。
(转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