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某明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润滑油属于违法行为,但为了牟利,他仍铤而走险。他与他人合作购买散装润滑油,并以假冒知名品牌进行销售。 2016年4月,被告人朱某某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2万元。开心财税中国商标网小编也提醒大家,希望企业家在面对商标抢注时不必担心和恐慌。但也可以看出,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尽早申请注册自己的商标,并找到可靠的代理机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商标信息,可以访问开心财税。开心财税专业版为您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我们希望它可以帮助您。
2010年7月,被告人朱某某、黄某某各出资15万元注册成立石嘴山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润滑油、润滑脂。朱某、黄某未经昆仑注册商标权人许可,使用印有昆仑注册商标的润滑油包装桶、商标标识、防伪标签等对散装润滑油进行包装并进行冒充。如昆仑牌润滑油。销售。
惠农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朱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该注册商标,违法经营额达22.2万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罪。对商标犯罪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朱某如实供述归案后已构成犯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案发现场查获的16桶润滑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对被告人朱某应酌情从重处罚。法院综合考虑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