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商标申请中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那么常见的错误有哪些呢?
1、申请注册时的误区
①申请商标前未注意检索被驳回。
为了避免商标注册申请因与他人在先注册或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冲突而被驳回,进行商标检索是申请注册商标的必要程序。一些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对自己选择或设计的商标过于自信,认为在先商标不可能存在。他们往往不重视申请前的询问或不进行详细询问,导致所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已注册的商标不同。钍冲突商标的申请被拒绝,浪费了申请费。
②商标名称任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法定要求而被驳回。
商标的名称、图案不仅要听起来好、好看,而且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禁止条款。有些企业在命名商标时不注重法律规定,非常随意。在选择商标时,他们只考虑好看。结果,它们因违反禁止性规定而被商标局驳回。此外,一些公司更喜欢缺乏显着性的描述性和暗示性商标。即使获准注册,也很难得到保护,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品牌建设。
③指定产品选择不合理及商标范围保护范围太窄。
商标申请按照商标注册商品或服务国际分类(俗称尼斯分类)进行处理。每个商品或服务分类(目前共有 45 个类别)包括许多组。每个组包括几个特定的产品或服务名称。只有遵循一定的规则,合理选择合适的商品或服务,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很多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往往只选择企业实际生产的商品,而没有考虑应该保护的商品。有些企业在注册防御性商标时,只选择某一产品类别中的一两个既不常见、也不具有广泛含义的产品。这就导致商标的使用范围极其有限,很容易被他人抢占。利用漏洞,对同类产品注册相同的产品。或类似商标。
【④以不同主体名义申请相同或者近似商标被驳回。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同主体不得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有的企业实际上是一个团队、几个品牌。从法律上讲,这些不同的单位虽然是一个团队,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实体。当企业以不同主体的名义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时,会被商标局驳回,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影响企业的发展。
二、商标使用误区
①擅自变更注册商标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要求和法规、实际使用情况emark必须与核准注册商标一致,但有些企业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随意更改商标。这是因为很多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往往会选择商标字体或样式,而没有考虑实际使用的需要。当他们决定使用该商标时,发现原来注册的字体、样式不符合包装、装潢等实际需要。 ,所以为了美观而改变是必然的。其实商标经过修改也不是不可以使用,但问题是有些企业选择以画蛇添足的方式进行标记。因而,构成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是商标法所禁止的。
【②跨类别使用注册商标
一些企业在刚涉足与原来行业相似或相关的行业时,对注册商标的分类缺乏了解。f 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将在原行业使用的注册商标视为理所当然,在其他类别或者未经批准使用的同类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正确的。
③任意添加元素或组合
为了增强商标的美观性或使商标名称更加流畅,有的企业将两个图形商标或文字商标组合在一起,或者将一个图形商标与A字商标组合使用为一个商标,同时在组合中的其中一个商标上标注注册商标。企业的本意是表明构成整体商标的某一个商标是注册商标,但却导致整个商标组合成为一个无效的商标。注册商标的主观表现,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上述企业的错误存在着巨大的隐患。一旦被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调查,企业将陷入被动。
三、其他事项上的错误
①在商标买卖(转让)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考虑交易对象的特殊性,造成错误。最常见的错误是忽视交易中的商标是否已获得卖方(转让方)许可、是否连续三年未使用、是否临近续展期等。商标转让时未明确商标,很可能虽然拥有该商标,但不能使用或不能单独使用,从而引发纠纷。如果该标记是连续的如果三年未使用或临近续展期,转让的商标权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企业甚至可能得到过期的商标。
虽有一些企业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但大部分商标并未得到实际使用。这些未使用的商标要么作为商标资源储备,要么注册为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由于我国《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因此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如果企业获得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被搁置,并且没有采用相应的方式反映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这些商标仍然不安全,很容易被他人申请撤销,从而造成更大的损失。风险。这些应该拿认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