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撤三”商标? “撤三”的全称是“撤销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需要具备以下五个基本要素:
一、使用商标的人应当是商标所有人或被许可人。这里强调的是,商标使用人应当有合法的使用权,如果允许他人使用,应当提交相应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
二、境内使用证据应提交指定期限。 “撤三”是指取消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况。注册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撤销申请日前三年的商标使用证据。不在三年范围内的证据将不被接受;
第三,商标必须是在中国大陆使用。商标使用的整个过程与中国大陆无关的,该证据不予采信;
四、使用证据应当反映申请撤销的商标和商品(服务)。在准备辩护材料之前,应明确下架哪些商品或服务,并有针对性地梳理使用证据,避免“答非所问”。此外,抗辩证据还应当体现商标的具体使用形式。商标在使用过程中未体现或者外观发生实质性改变的,证据材料不予采信;
五、商标应在真实、公开的商业活动中使用,小规模使用非公开或非商业性使用不能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简而言之,任何商标都可以被撤销。除了被撤回三、贸易商标还面临被宣布无效并可能被拒绝的风险。一品知识产权致力于解决常见商标障碍,支持免费商标检索、版权注册、专利申请等。 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