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职责分工并明确增值税减税分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职责分工,强调要严格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落实当期税收优惠政策,对第三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职责分工,强调要严格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发展目标任务;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落实当期税收优惠政策,对第三方企业扶贫捐赠、污染防治等给予税收优惠。


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更大规模减税部署,制造业等16%的增值税税率4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3%降至13%,由10%降至9%,会议决定:

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职责分工并明确增值税减税分配

一是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投入范围包括客运服务在内的税收抵扣,将纳税人取得房地产的进项税额由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可加计抵扣进项税额的10%。政策实施期限暂定至2021年底。确保各行业税负减而不增。

二是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超额抵税额,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和服务出口退税率和购进农产品适用扣除率。我们还将加大转运力度对地方支付,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


为充分发挥减税政策对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的支撑作用,会议还决定:


一是继续落实2018年到期的公共租赁住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国产抗艾滋病药品等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今年1月1日至2022年底,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企业扶贫捐赠支出应符合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实际扣除;对符合条件的扶贫物资捐赠,免征增值税。

三、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底,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