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创建“潜江龙虾”区域公共品牌。一个月后,这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2月9日上午,潜江虾米产区公共品牌创建暨龙虾城示范区品牌授权现场会召开。龙虾城示范区的8家企业代表与潜江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签订了“钱江龙虾”(非活体)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成为首批“钱江龙虾”商标被许可人。
这是潜江小龙虾产业发展18年来推出的第一个区域性公共品牌。
“根据合同,授权企业可以投放‘钱江龙虾’“在产品包装、广告发布、促销展示等活动上免费提供标识。”市龙虾产业发展促进会相关负责人李义红表示,市场经营主体必须满足四个条件:营业执照齐全、许可证件、产品原材料或核心加工技术原产于潜江、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方可申请授权。
据悉,设立潜江虾米区域公共品牌包括“潜江龙虾”(活体)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潜江龙虾”(非活体)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潜江虾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钱江龙虾”(活)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已注册并取得2012年8月取得证书,证书有效期十年。主要包括小龙虾养殖加工企业、小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养殖场、小龙虾养殖大户等市场主体使用的具有鲜明特色的龙虾养殖产业商标。目前,“钱江龙虾”(直播)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中国“驰名商标”。
“钱江龙虾”(非活体)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已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公告期满后三个月即可取得证书。主要包括龙虾加工企业、餐馆、宾馆等市场主体使用的特色龙虾加工专业商标。
“潜江虾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获得于2017年12月21日注册并取得证书,证书有效期十年。是潜江市稻米加工行业主体使用的特色生态稻米专业商标。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围绕打造800亿虾米产业,致力于挖掘潜江虾米品牌价值,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如创建区域公共品牌、创建安全消费城市等。截至2017年底,我市已制定虾米全产业链相关标准14项,全产业综合产值达230亿元。
“打造‘潜江龙虾’区域公共品牌,将为‘潜江虾米’代表湖北、引领全国奠定坚实的基础。”市农业办副主任熊献忠说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