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银行信用证的种类
3. 银行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1. 银行信用证的作用是什么信用?银行信用证是付款的保证。 作用公司年检项目有哪些:由于一国的卖家不知道另一国的买家的信用度和支付能力,所以只能支付货物提前或有银行。仅在信用证条件下发货。因为买方银行的信用提供了保证。二是融资功能:当卖方在信用证到期前急需资金时,可以以信用证质押向第三方(或银行)获得贷款。买方还可以申请银行预付款并申请信贷。银行信用证的第三个方面是便利:除了保证付款、提供融资之外除了服务之外,信用证也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便利。双方的信用调查、担保或质押的登记以及付款的安排都通过信用证得以简化。
二、银行信用证的类型 1、跟单银行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信用证大多是跟单信用证。 2、清洁信用证公司年检费是多少:是根据汇票付款的信用证,没有附单。 3、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有权随时撤销而无需受益人同意的信用证。 4、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信用证一旦开出,在有效期内,开证行不得在没有信用证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或撤销信用证。信用证所有相关方的同意。这种类型的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最常用。 5、保兑银行信用证(CONFIRMED CREDIT):是指经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的主要原因是受益人(出口商)不了解开证行的信用状况,过于担心开证行的国家政治局势和外汇管制,担心自己会无法收取货款,所以他要求有确认要求,从而使货款的回收得到双重保证。 6、即期信用证: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7. 远期银行信用证: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以下条件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不立即付款,而是等到汇款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8、红色条款信用证(RED CLAUSE):是允许出口商在装船交付单据之前提取全部或部分货款的信用证。开证行将上述条款附加在信用证上,通常采用红色字母,因此此类信用证称为“红色条款信用证”。 9.付款(PAYMENT)、承兑(ACCEPTING)、议付(NEGOTIATING)银行信用证:信用证应注明其结算方式是采用即期付款还是延期付款、承兑或议付使用信用证金额的信用。 10、可转让(TRANSFERABLE)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信用证,即第二受益人应受益人的要求,由受益人指定。可转让银行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信用证转让后,由第二受益人办理提货。但原函的受益人,即第一受益人,仍需承担销售合同中卖方的责任。如果信用证允许分装,则可以将信用证分别转让给若干第二受益人,这种转让可视为一次转让。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11、背对背(BACK-TO-BACK)银行信用证:受益人要求通知行在原信用证的基础上开立新的信用证。主要是当两国无法直接进行贸易时,就会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背对背的字母信用证和可转换信用证都是由中间交易产生的,为中间商提供了便利。中间商将某种商品出售给国外进口商,要求进口商以其为受益人开立第一张信用证,然后从当地或第三国的实际供应商处购买相同商品,并利用国外进口商作为保函开立的第一份信用证要求通知行或其他银行向当地或第三国实际供应商开立第二份银行信用证,卖方(中间人)作为第二份信用证的申请人。无论他是否根据第一张信用证付款,他都有责任偿还第二张信用证下银行的付款。 12、对开信用证:双方互为对方的进口商和出口商,互为对开信用证的申请人和受益人。为了达到平衡双方付款之间,采用相互开立信用证的方式,将进出口联系起来。第一份银行信用证的受益人是第二份信用证(又称信用证)的申请人;第一份信用证的申请人是该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份信用证的通知行往往是追溯信用证的开证行,两份信用证的金额大致相等。 13、循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是可以多次循环使用的信用证。当信用证金额全部或部分使用时,恢复至原金额。买卖双方签订长期合同并分批交货。为了节省开证手续和费用,进口商可以开立循环银行信用证。跟随循环信用证c可分为两种类型:时间循环信用证和金额循环信用证。 14、部分信用证和部分托收:交易合同有时可能包含两种不同的付款方式,例如部分信用证和部分托收。即部分付款,如80%由进口商通过银行信用证开出,剩余20%由出口商在货物装运后委托,连同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一起支付。信用证,即委托信用证议付行通过开证行托收给进口商。信用证付款和托收付款的部分必须分别开具汇票。信用证项下汇票附有全套货运单据,托收项下部分为光票。
三、银行信用证操作流程 以单据操作流程为例以入行银行信用证为例公司年检需要哪些资料:(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约定使用跟单信用证付款。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要求另一家银行通知或保兑该行的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签发。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能够满足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发货。 (6)银行信用证卖方发货后,向船公司索取正本提单,并准备其他单据。 (7)卖方向指定银行提交单据。该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以是开证函中指定的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信用。 (8)银行根据信用证审核单据。如果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将按照信用证的规定付款、承兑或议付。 (9)银行信用证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送交开证行。 (10)开证行核实单据无误后,按照事先约定的形式,根据信用证向已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还款项。 (十一)开证行通知买方支付赎回单据,并在买方付款后交付单据。 (12)银行信用证买方凭单据向船公司提供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