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商标“New Balance”起诉英文商标“NB”,获赔9800万元
据悉,New Balance是诞生于“美国之乡”波士顿的本土品牌1906年的“马拉松”。公司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精心经营,使New Balance品牌在全球享有盛誉,一度被世人誉为“慢跑鞋之王”。 New Balance也曾一度引入中国,但在中国的发展道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 20世纪90年代,New Balance首次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中国选定代理商和制造商进行授权生产和销售。由于中国的文化市场,New Balance采用“New Balance”作为自己的品牌进行宣传和推广。 。但New Balance万万没想到,中国代理商竟然私自扩大生产,以降低质量为代价谋求暴利,并注册了“New Balance”商标方舟在中国。 New Balanced为此更换了很多代理商和厂家,但最终还是难逃在华代理权被撤销的命运。
直到2003年,New Balance再次重返中国市场。第一步是在中国第25类“鞋”申请注册“New Balance”商标,并于2006年12月在中国注册。新百伦公司成立。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作为最应该拥有“New Balance”商标的创始人,他第二次遭到中国企业的攻击。理由是,广东某民营鞋企提供证据,称其于2004年6月以“先注册”为由申请注册“New Balance”商标,成功向New Balance索赔9800万元,并不能再使用中文商标“新百伦”。 ”。
到目前为止,在这第三起案件中,涉案的国内鞋业厂商有Z家、衡朝忠、新百伦体育运动用品公司及博星贸易有限公司侵权理由以“New Boom”为产品名称制造鞋,并在鞋款设计上包含New Balance著名的倾斜“N”标志,是涉嫌侵犯商标、品牌名称,此次导致New Balance在中国商标纠纷案中崛起的原因是“New Room”商标是其于2016年3月23日申请注册的商标。
因此,法院认为,这三家国内鞋类制造商具有搭便车的主观不良意图,造成消费者迷惑,抢占New Balance的市场份额,对New Balance造成损害。严重损害了New Balance的商誉,判决要求New Balance赔偿1000万人的经济损失,停止一切侵权行为,销毁所有侵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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