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开庭

第三节丰田、吉利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任何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根据该规定,丰田公司于公告发布后第七天对美国和日本图形商标提出异议。

第三节丰田、吉利诉至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任何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异议。 。根据该规定,丰田公司于公告发布后第七天对美国和日本图形商标提出异议。但丰田得到的确切消息是,此案至少需要两年时间才能得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因为国家商标局类似案件太多。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知。这意味着丰田必须等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裁决两年后,iew和仲裁委员会才提起诉讼。但根据新通过的《商标法》规定,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丰田公司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有法律依据的。不过,针对这一点,丰田相关部门在咨询中国相关汽车专家时,专家指出,知识产权诉讼中不存在明显的输家和赢家。许多不起眼的小公司可能会因为知识产权官司而名声大噪。跨国公司必须考虑诉讼风险;知识产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知识产权的定义仿冒和商标相似也很困难。有政府官员也向丰田出谋划策,“无论这场官司最终结果如何,吉利都会是赢家,即使丰田赢了,也会被认为‘欺小凌弱’、‘别有用心’。”如果输了,就会被视为‘无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换句话来说,诉讼的发生意味着丰田需要在政府关系和民族感情方面行使自由裁量权。而对于实力雄厚的丰田公司来说,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例如,1999年,一家香港注册的PU公司起诉雅芳公司侵犯技术专利,诉讼从广东中院打到北京高院,再打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最高人民法院。广东中院再审,两年后,PU公司因精神暗示撤诉。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诉讼周期可能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同时,由于中国实行与美国不同的法定赔偿原则,这意味着在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之前,丰田需要自行调查吉利的“侵权行为”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收集证据。对于丰田来说,取证环节至关重要,调查并收集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确凿证据并非易事。即使成功了,执行力也会是一个大问题。 1999年,联合利华起诉国内一家公司,指控其向东南亚出口产品侵犯其商标权。广东中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中国公司失踪。由于穹顶补偿能力有限企业不健全、金融体系不健全,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更何况,吉利从2001年起就没有使用美日商标了。“丰田说我们商标侵权,奔驰也说我们前脸相似,我们不再使用或修改它们。这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害怕。”这是否意味着要利用他们。”但也正是在这个时候,2002年8月6日,雅马哈公司状告天津钢田商标、专利侵权。该案最终以雅马哈胜诉而告终,丰田中国也获得了胜利。该所立即将天津高院的判决书发送至日本总部,丰田总部一位负责吉利诉讼的人士在得知雅马哈胜诉后似乎看到了曙光,这更加坚定了他起诉吉利的信心。当时,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承诺遵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丰田认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有所改善,相关诉讼获胜的机会大大增加。因为丰田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的报告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知识产权落实情况必须成为年度审查的重要内容”。事实上,丰田就是因专利转让而诞生的,可见丰田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公司创始人丰田佐吉申请了126项专利,创办了5家公司,4家失败,只剩下1家,丰田织机。它的织机在世界各地都获得了专利,丰田花了五年时间才将其转让给一家英国公司,转让费为10万英镑(相当于今天的100亿日元)。以此为资本,丰田佐吉的儿子创立了主管汽车部门。丰田目前的研发费用为每年3000亿日元,每年专利管理费为40亿日元。公司每年提出60万条合理化建议,采纳率99%。在鼎盛时期,每年发布 8,000 项专利。中国每年申请的专利数量达到80件,未来预计将翻一番。丰田强调“汽车第一,知识产权也第一”。丰田公司具体负责这起诉讼的机构是知识产权总部,该总部下设三个部门:专利部、外国知识产权部和企划部。专利部与研发部门关系密切,负责协助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权益,防止公司侵犯专利权他人的权利。并设有海外人员负责当地的专利申请及诉讼事务;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运用、对外谈判、诉讼及侵权协调。公安部成立专门工作组,早在2000年5月就开始在华开展日常取证工作。直到2002年12月,丰田公司才收集到三类证据材料,共计41件。第一类是证明丰田公司享有注册商标权的证据材料,第二类是证明涉案丰田公司的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第三类是证明被告公司拥有注册商标权的证据材料。吉利、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有证据表明侵犯丰田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或许,这一切都在冯天华当时的一则招聘广告就已经暴露了这个问题。丰田(中国)投资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中的前两个职位是“法律助理”和“知识产权助理”。他们的主要职责之一是协助公司总部管理商标使用、调查取证、商标不正当使用等。虽然据丰田中国办事处负责人介绍,这两个职位是丰田进入中国以来就设立的。但之前没有人干这事,一直是空着的。直到2002年10月,丰田才开始招人。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丰田声称,早在2000年就曾向吉利提出“不再使用类似商标”的要求,但未得到满意答复。为保护自主品牌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东洋ta没有等待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听到消息后,他迫不及待地于2002年12月5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03年1月2日受理此案。经过精心准备,丰田最终将吉利告上法庭。 。起诉书明确提出了丰田公司的六项诉求:1、请求查明第一被告(作者注: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下同)使用美国、日本图形商标、“TOYOTA”商标和“丰田”商标。 “商标行为构成商标侵权;2、请求查明第二被告(作者注: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下同)和第三被告(作者注: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的销售情况,下同)销售带有美国、日本图形商标的汽车以及在广告宣传中使用“TOYOTA”商标和“TOYOTA”商标的汽车构成商标侵权; 3、请求认定第一、二、三被告的上述行为也构成不正当竞争; 4、请求将丰田公司的丰田图形商标、“TOYOTA”商标、“Toyota”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 5、请求判令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丰田汽车公司丰田图形注册商标、“丰田”注册商标和“TOYOTA”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6、请求判决判令三被告赔偿丰田公司1392万元,并支付丰田公司停止三被告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15万元。上述两项金额共计1407万元,三被告对上述金额承担连带责任。深谙中国国情的丰田似乎知道,如果想要战胜通用汽车,ely,它一定是在北京,而不是吉利的老家浙江。为此,丰田还将两家销售吉利汽车的北京经销商告上法庭。这两家经销商分别是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 “其实我们和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只是执行吉利统一的广告策略,经销商使用的宣传资料都是厂家提供的。如果要谈连带责任,那么全国范围内的吉利经销商商人和商人都应该成为被告。”亚辰伟业相关负责人认为,丰田之所以在众多吉利经销商中选择自己,一方面是其地理位置、销量和声誉都比较突出,更重要的是“在诉讼中出于技术考虑,丰田或许认为在北京打这场官司更有利于自身运营丰田公司称,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在销售时使用“丰田8A发动机”等促销用语,误导消费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也显然,丰田在起诉吉利时,还拉拢了两家北京经销商,希望在其中国办事处的“地盘”上进行诉讼,从而避开吉利的“地盘”——浙江省。丰田的起诉书并未送达吉利所在的浙江省相关法院,但业内人士认为,这显然是丰田为了避免在浙江被起诉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因为根据中国法律,本案属于侵权行为。吉利地处浙江,丰田应该在浙江起诉。2002年5月之前,北京只有两家销售美国和日本汽车的公司。一个是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另一个是北京中汽双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不是丰田所指出的“北京联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那么丰田为什么不起诉中汽协而只起诉亚辰伟业呢?原因并不复杂,主要是因为亚辰伟业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阳区,属于北京市朝阳区管辖。二中级人民法院,而丰田可能认为,北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是比较公正的。另外,当然也少不了亚辰伟业的巨大成功,亚辰伟业的董事长是刘凤山。据说,刘凤山是亚辰伟业的董事长。一直有着战略家眼光的他,果断提出了汽车市场“开拓农村市场、占领农村市场”的口号,在完善网络化经营的基础上,敏锐地瞄准了农村市场。标准农民的生活已经远远超出了吃好住好,他们的需求和消费逐渐城市化。刘凤山很早就看到了这一点。他亲自带队考察郊区县,开辟新的销售点。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代理推出美系、日系、豪情车。为了提高宣传效果,刘凤山提出了“汽车进商场”的大胆想法。吉利汽车入驻顺义区龙华购物中心。顺义的“火炬”刚刚点燃。他也遵循同样的模式,与北方汽车通州销售中心合作,将汽车引入位于通州区最繁华地段的华联商场。刘凤山万万没有想到,他在北京成功的结果之一就是对丰田汽车的起诉。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古话:人怕出名,猪怕强。此外为了将地点设定在北京,丰田在时间上的选择也经过了精心策划。用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张玉瑞的话说,这些跨国公司近两年都选择了搬迁。 2018年开始诉讼,选择这个企业搞诉讼有很多“谜团”。丰田将诉讼时间定在2002年,当时中国刚刚加入世贸组织。此时,知识产权方面的立法已经比较完善,吉利也正在从生产低端产品向中高端产品转型,市场份额也在逐年增加。但仅就知识产权而言,很少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因此,丰田用“知识产权”这个武器来围剿吉利,正所谓养肥了“猪”然后“宰了它”。毕竟在这个时候,利润是最丰厚的,胜利的确定性也比较高。另一方面,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汽车强国竞争的主战场。错失合资生产发展机遇并于2002年进入中国市场的丰田,一直将其在中国市场的成败视为与大众、大众的关系。与通用汽车等汽车行业巨头竞争的关键在于一招。不难看出,丰田希望扫除一切阻碍其发展的绊脚石,而吉利恰好就是其中之一。​​而丰田则将诉讼的具体时间定在12月。根据当时记录的一份备忘录,丰田主要认为法院受理时间通常在一个月内。如果12月份提起诉讼,法院肯定会在2003年1月受理案件,法院会将起诉书邮寄给It对于吉利来说大约需要半个月的时间,这意味着吉利必须在1月15日之后收到起诉书,而2003年的春节恰好是在2月1日之后。换句话说,一方面,吉利在收到起诉书后并没有太多时间收集证据,这让吉利措手不及。因为即使吉利法务部的人春节期间不休息,其他单位也会休息。春节前后,吉利都没有机会找到有力的证据;另一方面,丰田不希望这件事被公开,并且在农历新年期间放假。在起诉之前,公众的注意力被分散了。这段时间,各单位都忙着年终总结,没有人有时间去关注丰田诉吉利案。尤其是媒体不会专门报道这件事。即使吉利召开发布会,也不会成为媒体焦点利克意见。如果丰田的计划是在2003年3月12日审理此案,那将是一个很快的决定,但事情并不像丰田想象的那么简单。一场旷日持久且日益激烈的商战和利益博弈正式拉开帷幕。 <页脚类=“文章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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