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很难解决。现在探索创新的调解方式,为我们维权提供了新的选择。”正如浙江省一些知识产权权利人所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对接诉讼新模式浙江省高院与浙江省高院联合试点的调解工作,为解决维权难的“老大难”做出了新的探索。
7月13日,在前期联合试点的基础上,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高院、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对接中心(以下简称诉讼调解对接中心)、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诉讼调解对接中心)试点并联合指导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ittee)正式成立。 “这是国内首个深化知识产权诉讼与调解对接、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改革的新模式。”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洪吉庆、浙江省高院常务副院长徐杰对此表示赞同。
创新解决问题的模式
“这是浙江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一次尝试和创新举措。”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严明超向记者介绍,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关于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省政府、各省政府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制环境提出了新要求。选择义乌作为试点,是结合义乌商品经济发展特点,满足权利人的实际需求。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高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专利民事纠纷诉讼和调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义乌法院会同中国互联网协会、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律师协会、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机构成立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讼调解联席会议对接工作机制,建立诉讼调解对接中心d 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独立平台负责具体事务的运作,解决了以往司法调解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浙江省高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应祥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随着商家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对行政调解、民事诉讼的诉求不断增强。纠纷调解不断增多,行政司法机关的需求不断增加,人力短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立足当地实际,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调解势在必行。诉讼与调解对接。
义乌知识产权诉讼与调解对接中心此次成立,改变了以往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只能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的单一模式,实现了可以自行接受调解。创新的办案模式,并在调解成功后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司法确认调解结果,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和权利人。
勇于探索、先行
“近两年,义乌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年增长率分别为53%和172%。 ”义乌市法院院长钱建军告诉记者,义乌市近年来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采取了三大举措。第一步是2007年5月,义乌在浙江省县级法院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第二步是2007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义乌在浙江省率先设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法庭。试行“三合一”试点;第三步,从2013年7月起,在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高院的指导下,探索知识产权诉讼与调解对接和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此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高院在义乌的诉讼调解对接试点工作运行良好。仅近一个月,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案件10件,其中8件调解成功,并根据当事人意愿在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成功的秘诀在于诉讼调解对接中心的专业实力主要由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律师、行业协会专家等组成,专业性强、优势突出。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高院在义乌诉讼调解对接试点工作呈现出一些新亮点。”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将原来的投诉与调解对接从单向推动转变为双向互动,转变为专业化、职业化,转变为规范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此,义乌市制定了《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机制联席会议章程(试行)》《调解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章程性文件,也着力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我们就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探讨。流程和职责分工制定了《调解员守则(试行)》和《义乌市诉讼调解对接工作机制(试行)调解规则》,使诉讼调解对接工作从始至终有章可循。
试点诉讼、调解对接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推进,正在改变义乌等地知识产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过几年的努力,义乌已成为国内外知名的知识产权保护领跑者。高地。 2012年9月,义乌正式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城市发展带来新的活力。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过去几年三年来,浙江省知识产权系统共办理专利民事诉讼和调解案件800多件,在全国名列前茅。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永无止境。”洪吉庆介绍,诉讼调解对接工作平台还应成为一个集知识产权工作宣传、指导、服务、建议等多项职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解除后顾之忧,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体现更大的社会价值。 (知识产权报记者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