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七月对于数字音乐行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版权局作为管理部门,连续两次发表官方表态,强调加强网络音乐版权监管,加大对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
7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网络音乐版权保护座谈会”,汇报国家版权局开展网络音乐版权专项整治行动和加强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情况。工作安排。报告称,国家版权局将从严厉打击各类网络音乐侵权盗版、加强对网络音乐服务商的重点版权监管、支持网络音乐等五个方面加强对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音乐服务提供商加强版权自律。上周,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提供者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所有网络音乐服务提供者停止传播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并于7月前移交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 2015年12月31日,所有授权发行的音乐作品均已下线。
不可否认,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无论是规模、产品数量还是用户规模都已变得较大。但与此同时,网络音乐版权保护的现状却不容乐观。例如,网络音乐侵权盗版现象相当严重。各大在线音乐服务商竞相购买独家版权。网络音乐服务商之间的转授权进展缓慢,恶性诉讼不断不断升级。这导致了网络音乐产业版权秩序的混乱,严重损害了网络音乐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良好的网络音乐版权生态系统,笔者认为需要行政部门加强管理和指导、司法部门加强执法和调解、行业加强自律、合作等多方面、多角度的共同努力。诚实守法经营。
行政层面的官方表态提振了整个数字产业向更健康、更良性的生态系统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音乐、阿里音乐、海洋音乐集团等20余家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唱片公司、版权公司签署并发布《网络音乐版权保护自律宣言》,呼吁版权广告部门、权利人和网友以及社会各界将予以监督。
笔者认为,行业可以做的还有很多,比如自查自纠,及时下架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加强版权合作,对获得专有权的网络音乐服务商进行再许可,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促进音乐作品有序、广泛传播;此外,歌曲作者、唱片公司、权利人组织等与网络音乐服务商建立了“通知-删除”快速处理机制和绿色维权通道。
当然,司法部门加强司法保护,加大侵权成本,通信主管部门加强对非侵权行为的查处和封停,也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已注册的传播侵权盗版音乐作品的网站。笔者相信,只要将精力和努力投向一处,数字音乐产业一定会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知识产权报,作者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