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使用背景音乐,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一审被判侵权

万达广场集购物、旅游、美食为一体,是很多城市的消费中心。然而,最近它因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而被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乐著作权协会)诉北京万达广场商业

万达广场集购物、旅游、美食为一体,是很多城市的消费中心。然而,最近它因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而被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乐著作权协会)诉北京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广场公司)一审案件。 )与北京银河万达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百货))背景音乐侵权案。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营业场所公开播放背景音乐《一生所爱》。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侵权。判决万达广场公司应向音乐协会赔偿涉案单曲案子。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2000余元。记者获悉,该判决现已生效。

背景音乐引发诉讼


原告音乐作协称音乐作品《爱》涉案的《一生一世》“作曲家卢国富(又名卢冠廷)、作词家唐书臣均为中国香港版权集体管理组织香港作词作词家协会有限公司的会员。”原告与香港作词家协会有限公司签订的《相互代理合同》,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被告未经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公开播放该音乐作品”他在万达百货石景山店二楼演绎的背景音乐《一生一世的爱情》通过音响设备播放,侵犯音乐作品《一生一世的爱》著作权表演权,构成侵权,请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涉案作品作为背景音乐,并对原告进行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合理费用16800元。


被告万达广场公司、万达百货辩称,原告应就其是否具备本案诉讼资格和权利提供证据,两名被告从未播放过涉案歌曲。万达广场内有数百个播出源,各个播出系统相互独立。原告应明确指出广播公司。原告的诉讼不能证明被告的播出行为。另外,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过高,且原告的行为对被告产生了影响。这是善意。综上,我们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根据香港作词家协会与唐树臣、卢某签订的《转让合同》,官婷:从香港作词家协会与音乐作词家协会签署的《相互代理协议》可见,其已将版权音乐作品的表演权授权给音乐作词家协会、音乐作词家协会。协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至于原告提供的公证书,其内容反映了被告万达广场公司播放涉案歌曲的事实。被告万达广场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有效公证书所证明事实的证据,该公证书不违反规定。e 其他法律法规。程序中,结合他人在案证据,法院认定被告万达广场公司播放了涉案歌曲。被告万达广场公司未经音乐版权协会或著作权人许可,在商场内公开播放涉案作品作为背景音乐,侵犯了原告的表演权。因此,法院判令被告万达广场公司立即停止在其营业场所使用音乐作品《一生所爱》,并赔偿音协经济损失6000元及合理费用16800元。本报记者联系了被告律师和万达广场公司。截至记者发稿,其他各方均未作出回应。记者从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被告尚未提起上诉。


付费使用有基础


记者了解到,音乐作协与万达广场的背景音乐版权纠纷已持续4年多。四年来,双方当事人开始在上海万达广场接触,进而走上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双方也曾协商和解,但双方始终未达成和解。 2018年以来,音协对北京、四川等全国各地的万达广场进行了取证工作,并再次对万达广场提起诉讼。


“从这个曲折的过程中不难看出,万达广场一直拒绝支付‘背景音乐版权费’,这也是原因为什么谢万达广场在接触很多类似的商家时经常得到的答复是——用音乐只是为了营造一个环境,并不能与顾客产生交易。既然通过音乐并不能直接获得经济利益,为什么还要支付版权费呢? ”尹作协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著作权法,作者对其作品享有13项财产权,使用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公开播放背景音乐”是产权中“表演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如何更好地理解这一规定呢?首先,音乐的创作需要歌曲作者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心血,他们应该得到其次,就音乐而言,它虽然不可见,但却可以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获得音乐作品的使用授权是商业活动中合理且必要的成本。 ,就像租用场地、购买工具一样西尼斯斯。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副教授何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有偿使用背景音乐是​​有法律依据的。音乐著作权人享有表演其作品的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权是公开表演作品以及以各种方式公开传播作品表演的权利。也就是说,表演权既包括现场表演,也包括机械表演。因此,在商业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时,音乐著作权人享有合法的许可使用权和要求报酬的权利。背景音乐通常服务于商家的营销目的。虽然有些商家认为背景音乐只是为了营造环境,与顾客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但在生活实践中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背景音乐的选择商家播放的音乐与其营销目的相关,比如在特定节日播放与节日相关的背景音乐;在特定营业时间内 例如,如果您选择在营业结束前或促销期间播放特定曲目,则这些特定曲目的选择与商家的营销目的有关。可以说,它们是作为一种营销工具,服务于辅助营销的目的。她还强调,商业场所应有背景音乐使用付费的意识。背景音乐付费使用纠纷也曾发生过。据报道,不少商场、酒店、宾馆、公园、航空公司与音乐作协达成了付费使用音乐作品的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背景音乐的播放还涉及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有权获得机械收入他们的录音的真实表现。因此,当通过录音在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时,乐团、歌手等表演者也有权利获得报酬。”何军补充道。


》本次诉讼中单方获赔赔偿金额达2万余元。如果按照每个商场每年播放的音乐作品数量来计算,如此高的违法成本,也会给经营者带来一定的冲击。”上述音乐作协负责人表示,违法成本越高,侵权就越少,我相信将来有一天,中国所有的音乐用户都能够依法主动付费使用音乐,音乐作协也可以也达到“不打官司”的理想状态,这也是版权人和合法音乐使用者的共同希望。


未经授权使用背景音乐,北京石景山万达广场一审被判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