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1日起,深圳商业主体办理有限公司(含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合伙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投资者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三、股份合作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不再要求将经过公证的股权(投资)转让协议作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必要前提。
目前您需要预约前往窗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需提供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原件。股东无需到场,股权材料无需公证。自愿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原件免予审核。
股权转让需到预约窗口办理。股东本人无需到场,也无需准备转让公证材料。自愿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免予验证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原件。 自2017年3月1日起,深圳商业主体办理有限公司(含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