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调整专利费减免条件!

2019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专利费减免条件进行了调整。减费项目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关注一品知识产权专利检索网,更多精彩内容等你,

2019年5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对专利费减免条件进行了调整。减费项目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关注一品知识产权专利检索网,更多精彩内容等你,点击:查看是否可以免费申请专利。如需咨询,请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联系我们。

根据近日发布的财税[2019]4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企业减免相关政策的通知》 《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9年7月1日起,专利费减免条件调整如下: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减免的条件专利费用调整:

其中,个人申请人:上年月均收入3500元以下(年均42000元),调整为上年月均收入5000元以下元(每年6万元)。

其中,申请单位: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调整专利费减缴条件

《财政部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第一条规定了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可以申请减免专利费的条件费用根据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的个人进行调整对上年月平均收入5000元(年收入)以下的人员,当年补助3500元以下(年收入42000元)。 6万元);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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