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搜狗诉百度专利案“用户多数据库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搜狗公司与百度输入法不存在专利侵权,本案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搜狗公司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用户多数据库案”中,搜狗输入法涉案专利可以描述为“在存储AB这样的词对时,也会存储百度输入法的解决方案是“将‘AB’作为一个整体存储,不存在任何关联。”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技术方案,当用户输入相同的拼音串时,不同的候选词,因此百度输入法侵权不成立。
搜狗与百度之间的专利纠纷始于2015年,搜狗输入法侵权共治疗17例。近两年,搜狗涉案专利有7项被判定完全无效,4项被判定部分无效。搜狗已先后撤回其中九起诉讼。
以下为搜狗官方回应:
目前,搜狗已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书。我们仍在评估该判决以及将采取的后续措施。由于搜狗与百度专利诉讼案共涉及17项专利,本案涉案专利仅是其中一项专利,不具有决定性意义。同时,本次庭审仅是一审判决,并不代表最终结果。搜狗将继续上诉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都知道,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存在很多“专利之争、维权成本高”等不良现象。在中国互联网行业,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企业没有诉诸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习惯,反而产生了负面示范影响。
作为中国互联网的创新型企业搜狗多年来充分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遗余力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我们认为,保护科技型企业的技术研发成果体现了法律规则的需要.并尊重诉讼程序,提升行业和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远比专利诉讼的胜负更重要。
最后,感谢您对本案的持续关注,我们将不忘初心,在保护知识产权的道路上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