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在2019年第一批基础高技术项目(制造和信息化)的申报过程中,被取消的企业在查询多个申报单位时肯定会有很多疑问。以上,税务管理员整理研究了15个常见问题。让我们来看看!
1.这样的项目是否需要提交联合申报?
答:2019年,本市第一批基础高新技术项目(制造业、信息技术)需要2-5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为企业,项目下有2-5个研究项目。子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等。每个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5家,申报单位应至少包括2家本地企业。
2.是否可以提交联合声明n 与一家外国公司合作?
答:外资企业可以参与项目开发,但根据财政资金的明确规定,外资企业不享受财政支持。
3.高校可以参与项目申报吗?
答:高等学校不能申报为项目牵头单位,但可以参与项目开发。学院和大学分为二级学院,每个学院仅限一次申请。在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取消了由大学承担的研究工作。企业询价部分应体现其在项目信息化进程中实质性的新技术支撑作用,不鼓励以发表博士论文作为考核基准。
4.该项目的所有子项目是否都需要 2:1 的设施资金?
答:可以,申请单位需提供项目证明根据具体需要寻找设施。各申请单位资助金额与捐赠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1。
5.项目子主题的相关细节应该写在哪里?
答:子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详细说明。每个子项目应分别详细说明研究工作情况、经济发展和绩效指标、参与研究项目单位的专项任务、融资和利用情况等。
6.牵头单位可以分别与参与单位签订企业合伙协议,还是所有合伙企业共同签订企业合伙协议?
答:牵头单位与各参与单位共同签署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协议最重要的枢纽。
7.企业合伙协议需要备案吗?
答:如果项目申请前已经开始实质性合作,建议与政府机构签订合同,申请新技术合同。合伙协议无需备案,新技术合同应在项目立项后实施阶段备案。 8、项目产出的工业产值有明确要求吗?
答:项目验收过程中,需要实现项目产品信息化,但对工业总产值没有明确要求。工业产值是验收的重要基准之一。希望报告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测并填写报告。
9.购买电子设备的财政补贴是否有限制?
答:根据“市级”高职软件工程的必要性-tech Plans”,项目资金可以是直接成本,也可以是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电子设备费、材料费/测试检验加工费/取消公司询价燃油动力系统费、差旅费/会议/国际合作伙伴文化交流费、人工费/研究员咨询费等;间接成本包括租金和演出费。
10、企业为外国人非独立子公司的,是否可以计入员工工资
答:若注册企业为外商非独立子公司,其研发人员应纳入项目研发团队,参与具体研发管理工作。员工工资已支付厦门的可纳入项目投资,但未支出资金(如医疗保险等)不能纳入。
1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电子设备是否需要三标并专家评审按照说明进行演示?
答:电子设备要求每10人3次投标,不需要专家论证。
12.项目立项后,现金是分配给牵头单位还是参与企业?它将如何分配?
答:项目立项后,现金将发放给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在规定周内发放给参与单位。明确以项目批准文件和合同为准。
13.项目立项后如何签订合同?
答:项目立项后,科技局与牵头单位签订协议,牵头单位根据子项目与参与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14.如何接受项目?
答: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合同、分包合同、各子项目应分别提交审计委员会。国际验收标准可能会提到对软件工程的需求。
15.向参与单位交付项目相关产品的企业可以统计销售额吗?
答:与项目相关的产品可计入参与单位的公司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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