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成立的前提下,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按照违法经营额计算。所谓违法营业额通常是商品的销售收入,即单价乘以数量。其他答复:(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根据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正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督促生产者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声誉,保护消费者利益。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的注册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其生产、制造、加工、选择、经营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须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本法关于商品的规定y 商标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五条 国家规定需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产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第六条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防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第七条 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组合应当具有显着特征,易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志。第八条 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奖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2) 与下列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外国的国名、国旗、国徽、军旗; (三)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与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五)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 (五)产品的通用名称、图形; 6)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 (七)含有民族歧视的; (八)夸大宣传、欺骗民众的; (九)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熟知的外国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非地名有其他含义,否则使用该地名的注册商标将继续有效。第九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办理按照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第十条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机构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务。第二章商标注册申请第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写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第十二条 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表申请注册。第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其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单独提出注册申请。第十四条 注册商标需要其文字或者图形发生变化的,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第十五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批 第十六条 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予以驳回,并予以驳回。不会发布公告。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应当对在先申请的商标进行初步审定,并作出决定。公告;当日提出申请的,应当初审并公告使用。对于在先商标,其他人的申请将被驳回,并且不会公告。第十九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者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如果异议被认定有效,则不予批准注册。第二十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争议。第二十一条 商标申请被驳回,无法予以公告的,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人不满意,他或她可以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核。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二十二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申请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裁,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第四章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到期前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间没有提出申请,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延期。延续期限届满未提出申请的,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获得批准后,将予以公告。第二十五条 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予以公告。第二十六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简介-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8月) 2002年3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2014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服务商标适用本条例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 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申请商标注册的,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和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认定商标的驰名程度。第四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该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请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它。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其商品符合该集体商标使用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理标志可以请求加入已将该地理标志注册为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其章程吸收为会员;不需要参与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合法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公证认证程序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按照互惠原则办理。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商标转让时,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转让受让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中国境内的接收人,负责接收该商标的法律文件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续商标业务。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续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送达中国境内的收件人。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第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交易时方舟事宜,须使用中文。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证明、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材料的,视为未提交。第七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回避: (一)当事人或者关系人当事人或代理人的亲属; (二)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其他关系的。 ,这可能会影响公平性; (三)有志于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务。第八条 以本办法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按照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互联网提交。第九条 除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是指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若直接提交,以提交日期为准;如果是邮寄,则以邮戳日期为提交日期。邮戳日期不明确或者无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期证明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公司提交的,以快递公司收寄日期为准;如果收货和发货日期不清楚,以实际收货为准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确定的日期为准,但当事人可以提供实际收货日期和交付日期的证据。除了。以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的,以进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当事人向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邮寄文件的,应当使用回执邮件。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保存的档案、记录为准;以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是,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记载有错误,否则除外。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档案和数据库记录。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类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递、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送达的,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向商标代理机构送达的文件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类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明确或者无邮戳的,自文件出具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送达当事人,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送达日期的除外;如果直接提交,则熟食日期非常将占上风;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15日后,视为已送达当事人,但当事人可以例外地证明文件输入其电子系统的日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该文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当事人。第十一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商标评审期限: (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告送达文件的期间; (二)当事人需要补充证据或更正文件的期限,以及因当事人变更而需要重新答辩的期限。时期; (3)当日申请提交使用证明及同意书协商所需期间抽签和抽签; (四)等待优先权确定所需的时间; (五)审查审理过程中,申请人要求等待在先权利案件审理结果的期限。第十二条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商标……收起答案其他答案:【/h/】《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公布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公布 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1号修订2014年,《实施条例》分为总则、商标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注册商标变更、转让和续展、商标国际注册、商标评审、贸易商标使用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商标代理,自2014年5月起 1月1日起实施。
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法与商标法实施条例有什么区别-百度知道
展开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制定的规定。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根据政策、法令制定、颁布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件。它们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某些具体问题。法规是法律的体现之一。一般来说,它只是针对特定社会的规定。关系。条例是国家制定或者批准的,规定一定事项或者一定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们还指一个团体制定的公司章程。它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它是服从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它。违反该规定将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颁布单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商标注册,制定本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通常是指制定的行为规则由社会认可、国家承认的立法机关,并由国家强制力(主要是司法机关)保证执行。它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全体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社会规范)。 ...收起答案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全文-百度知道
因篇幅限制全部展开,以下内部部分摘录。全文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http://www.gov.cn/zhengce/2014-04/30/content_2670953.htm 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8号(2002年8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4 年 4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651 号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制定本条例。法律)。第二条 本条例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第三条 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申请驰名商标保护的,应当提交证明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和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认定商标驰名程度。那些政党,那些派对。第四条 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该地理标志使用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请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它。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请求加入已注册该地理标志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集体商标。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其章程吸收为会员;不需要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有意参加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也可以合法使用该地理标志,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第五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务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外国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互惠原则办理。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商标转让时,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商标转让受让人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在中国境内的受让人申请书指定的机构负责接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续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续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送达中国境内的收件人。商标法第十八条所称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第六条 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规定提交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为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证书、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材料,视为不存在。已提交。第七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回避: (一)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 (二)与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性的关系; (三)有志于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第八条 以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数据电文形式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文件,应当按照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通过互联网提交。第九条 除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材料的日期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或者材料。若直接提交,以提交日期为准;如果是邮寄,则以邮戳日期为提交日期。邮戳日期不明确或者无邮戳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实际收到的日期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期证明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公司提交的,以快递公司收寄日期为准;收发货日期不明确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实际收发货日期为准,但当事人可以提供实际收发货日期的证据。除了。以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的,输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或者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准。当事人向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邮寄文件的,应当使用回执邮件。当事人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文件时,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保存的档案、记录为准;以数据电文形式提交的,以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数据库记录为准。但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档案、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第十条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各类文件可以通过邮寄、直递、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如果他们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应当征得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的,向商标代理机构送达的文件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当事人送达各类文件的日期。邮寄的,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期为准;邮戳日期不明确或者无邮戳的,自文件出具之日起15日内视为送达。送达当事人,但当事人能够证明实际送达日期的除外;直接提交的,以交付日期为准;以数据电文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发出之日起15日后,视为已送达当事人,但当事人可以例外地证明文件输入其电子系统的日期。如果文件无法发送通过上述方式后,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该文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当事人。第十一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商标评审期限: (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公告送达文件的期间; (二)当事人需要补充证据或更正文件的期限,以及因当事人变更而需要重新答辩的期限。时期; (三)当日申请时提交使用证明及议价、抽签所需时间; (四)所需期限...收起答案《商标法实施细则》:新《商标条例》12月起施行!恶意应用最高罚款3万(全文)
12月1日起部门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的《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此次出台的19条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今年11月施行的《商标法》的实施,从四个方面规范商标注册申请。其中,《条例》强调,对恶意商标申请和非法代理行为将予以严厉处罚,对恶意商标申请者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随着商标注册程序的优化、注册周期的缩短、注册成本的降低,商标注册变得更加便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大量以“与名牌并肩”为目的的恶意应用,大量为了利益输送而囤积商标的数量。今年10月,南都记者对商标囤积行为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商标申请人以投资为目的申请商标,并倒卖商标牟利,并指控申请人抄袭他人使用的商标。随后,法院认定,他们的注册申请明显超出了正常的商业要求。需求是一种商标囤积行为。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法规司司长宋建华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规定》涵盖了决定恶意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使用“时可考虑的因素,以及对恶意申请人和机构的详细处罚措施。
目前,《商标法》的规定关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分散在多条文章中,《条例》列举了商标法规定的实践中常见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类型。包括不得以使用、复制、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授权由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申请商标注册的;侵犯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合法是指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条例》不仅明确了申请商标注册的要求,也为审查和执行提供了更加明确的依据。
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发布《知识产权领域(专利)重大失信主体联合惩戒行动合作备忘录》,认定异常专利申请。这是严重的失信行为之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此前对该规定的相关解释,下一步将效仿专利领域的惯例,将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纳入普通处罚范围,并在相关法规和文件中予以明确。 (南都记者/秦楚乔)
附《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全文:
关于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19年10月11日第17号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规范恶意商标申请行为,维护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具体实施情况,制定《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并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实际需要。
第三条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不使用本条规定的商标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法第4条;
(二)商标法第十三条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复制、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 [/br/](三)《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代表人擅自申请注册被代理人、代表人的商标的;明知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基于业务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申请商标注册的; [/br/](四)《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者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br/] (五)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
(六)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行为或者其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诚信原则。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的商标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接受其委托:
(一)以不使用《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为目的的《商标法》规定,委托人不得恶意接受委托申请商标注册;
(二)属于《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属于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代理机构除为其代理业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其他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第五条 商标注册部门发现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且不具有使用意图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依法予以驳回。且不予公告。
具体审查程序由商标注册部门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公告期间,因违反本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经审查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适用法律。
商标注册部门经审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应当作出不予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注册部门经审查后,应当依法裁定该注册商标无效。并提出无效宣告的正当理由。
注册商标违反本规定的,由商标注册部门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第八条 商标注册部门认定商标注册申请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时,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第九条 商标转让不影响商标注册部门认定的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的行为。
第十条 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注册部门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并限制其提交撤销申请或者撤销申请前商标使用的证据。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商标使用,证明材料无效或者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无效的,商标注册部门应当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十一条商标注册部门作出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决定、裁定后,应当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规定,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依照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坦斯。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依照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依法接受行为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或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智力物业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并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政府部门应当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处罚信息。
第十五条 商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
第十六条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申请人依法申请商标注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规范经营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注册商标。
知识产权管理部进一步畅通商标申请渠道,优化商标注册流程,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为申请人直接申请注册商标提供便利服务。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国家商标注册机构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从事商标注册工作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办理商标注册事务、收受当事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给予处分。法律;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商标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健全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对违反行业自律的会员进行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走近山东民法典审判出版社
《商标法实施条例》:新商标法全文主要内容有哪些?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2019年10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7号公布了《规范商标注册申请的若干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的监管更加严格。
《条例》第三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允许有以下行为:
1.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目的未明确《商标法》第四条
2. 《商标法》第十三条复制、模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
3. 《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向被代理人或者代表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明知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基于业务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申请商标注册;
4.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损害他人现有商标,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
5.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商标注册的;
6.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的行为,或者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
同时,《条例》第五条还规定:注册部门发现商标注册申请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的,应当依法驳回,不予公告。具体审查程序由商标注册部门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另行制定。
即使你的商标注册成功,你还应该注意《条例》第十条: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并限制其提交撤销申请前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或者说明不予撤销申请的正当理由。两个月内使用m 收到通知的日期;期满不提供商标使用,证明材料无效或者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无效的,商标注册部门应当撤销该注册商标。
违反规定的,由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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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实施注册规定:我之前注册了一家公司,并申请了商标。然后该公司被注销,商标也被撤销。这个商标可以转售吗?
如果公司在注销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只要相关注册商标在注销后仍然有效,公司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即可派生对相关注册商标的权利,并且注册商标仍然合法。财产。为此,2002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2014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的转让制度,即“注册商标因除注册商标以外的原因而取得专用权”。转让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继承或者其他原因转让的,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有权转让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持相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件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
公司注销后,以公司名义申请的商标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商标转让
公司注销前,可以将其名下的商标转让给其他公司或个体户,但切记保留电子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作为转让证明。
如果注销时权属尚未确定,原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处分剩余财产公司注销清算时,如需转让商标,可向清算机构或处理企业财产的部门申请商标转让。
2.商标转让
< p>如果商标未转让公司注销时,在权属已经确定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转让商标。注册商标转让是指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原因而发生的转让,主要是商标权人破坏了其继承人继承的商标权。商标权的转让与商标权的转让不同。它不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而是由继承人被消灭事件引起的。只要继承人接受商标权,并向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即可实现商标权的转让。
对于主体撤销的商标,商标局有一年的保护期。一年内,凭相关注销证明即可转让商标。一年后,您将不再拥有此权利。
公司注销后,商标转让的有效期只有一年!实体消失一年后,该商标将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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