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为工伤?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当我们在工作中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遭遇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甚至死亡时,我们或我们的社会幸存者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保险制度。 此外,对于上班族来说,工伤保险完全由公司承担,个

当我们在工作中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遭遇事故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甚至死亡时,我们或我们的社会幸存者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保险制度。

此外,对于上班族来说,工伤保险完全由公司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1.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事故造成的伤害;

(二)之前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因事故受伤的下班后以及下班后;

(三)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执行工作职责时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未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轨道交通、客轮、火车事故造成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符合《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感染血吸虫病的,按照《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血吸虫病患者不属于工伤保险。埃德受伤。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因防洪、抗洪抢险工作而未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感染血吸虫病的,所需检查治疗费用按照所在地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县级以上人员。”

二、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 1)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

(2)在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的;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c 利益;

(三)曾在军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负伤致残的,获得革命伤残军人称号者证明,但到了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3.哪些情况造成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根据最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工伤:或按工伤处理;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吸毒者;

(三)自残、自杀者。

对于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范围的调整,2017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 2010年首次减少了无法保值的情况e 认定为工伤,即因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人员伤亡的,排除职工过失犯罪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修改为故意犯罪;其次,增加了一种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即吸毒造成的伤亡。这次修改将犯罪造成的伤亡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并增加吸毒造成的伤亡不能认定为工伤。规定更加具体明确,更加符合社会发展。

如何认定为工伤?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4.申报工伤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视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医疗完毕后,单位办理工伤保险时应填写该表。他或他的受抚养亲属的收益。并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受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赡养亲属的,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原件、赡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证明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应当提供劳动能力等级评定结论原件;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属交通事故的,提供交通运输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配备交通警察;

(五)工伤职工医疗(康复)医疗证件及费用清单;

(6)医学诊断证明,住院患者需提供出院小结;因公死亡的员工应当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批准的《工伤职工转院申请表》、《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治疗申请表》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情况通报》、《工伤职工《职工辅助器具申请表》等申请表;

(八)出协调区就医的,须提供交通费、餐食费、住宿费等正规税务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