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税务风险的有效方法:利用关系还是聘请专家?

前几天我遇到一个案例。一名房地产公司老板因涉嫌逃税被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为210万。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2008年至2011年,该房地产公司因隐瞒收入而逃缴税款90万余元,涉及营业


前几天我遇到一个案例。一名房地产公司老板因涉嫌逃税被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案金额约为210万。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2008年至2011年,该房地产公司因隐瞒收入而逃缴税款90万余元,涉及营业税、印花税等税种。税务机关下达通知,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该公司与税务机关合作缓慢,未积极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对其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约人民币270万元。截至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该公司已拖欠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300万元以上。立案调查后,老板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问题并四处筹集一些资金。最终,他还是无力偿还剩余的210万元。

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的案例。当前,企业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淡薄,税法遵守程度不高,税务风险控制严重不足,规避税务风险的途径也不足。这很像庸医,通常是通过与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建立良好的关系来实现的。只要税务专员不关注我的公司,对公司视而不见,公司愿意为此支付一定的金额。的代价。这种方法无异于从火中拔栗子,把自己推入火坑。当公司业绩好的时候,还可以勉强度过,但一旦公司业绩下滑,这些风险最终就会暴露出来,应该缴纳的税款也不会少。将面临巨额罚款。

我的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对偷税行为的处罚规定如下:“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匿、毁损账簿、会计凭证,或者多列、漏记账簿的。 、少报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不申报、虚报纳税申报,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漏税。纳税人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将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已缴纳税款和滞纳金,并处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关于偷税罪的规定是:“偷税或未提交纳税申报表并逃税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数额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偷税罪的立案标准为5万元,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可见我国对逃税行为的处罚相当严厉。不仅难逃缴纳税款和滞纳金的命运,还需要额外缴纳欠税0.5至5倍的罚款,甚至面临刑事处罚。

今年5月1日起,营业税全面改为增值税,这标志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正式启动。奥姆来了。我国的税收制度将会不断完善,国家的初衷就是最大程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与此同时,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也将面临全面修改。我国对税务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将不断加大。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税务监管能力也在不断增强。纳税人原有的违法行为,避税手段(说白了就是逃税)和利用关系控制税收风险越来越没有市场。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提高遵守税法的能力,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纳税筹划,合理合法地控制税务风险。


控制税务风险的有效方法:利用关系还是聘请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