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国知识产权法规的修订体现了法国政府对企业成长和转型的关注。虽然最终文本尚未敲定,但“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关注并更好地利用服务21世纪企业的法律工具。
2019年2月,《企业成长与转型法草案》获得法国参议院投票通过,立法进程进入最后阶段。
该法律草案旨在解决企业增长的主要挑战,包括法国商业模式的转型,以应对 21 世纪的现实。
下为此,草案第40条和第42条提出对《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进行修订,这或将引发知识产权领域的多项改革:
< p>< /p>①完善实用新型体系;
②添加专利无效管理程序;
③完善工业产权局的专利审查功能;
④明知产权无效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法国知识产权法的修订
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不仅有利于法国企业,也有利于“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同样是进入21世纪的中国企业也不能忽视世纪。
1.实用新型体系的现代化
实用新型(Les certificats d'utilité)是法国工业产权局与其他类型的工业产权一起授予的一类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Les brevets d'invention)。
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受几乎相同的法律规定,申请保护必须满足相同的要求。实质性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应用性) )在保护后也会授予实施发明的专有权。
但两者的区别体现在保护期限和申请程序上。
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是6年,比专利的20年要短。[1] 专利申请程序要求准备现有技术的研究报告。实用新型申请没有此要求,从而缩短了审批流程。[2] 此外,申请人可以将专利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申请,但反之则不行。[3]
util的特点城市模型使其适合保护生命周期短的发明,适应中小企业发明人的需求,并能成为激发竞争力、促进创新的有效工具。
然而,实用新型制度在法国的应用却并不理想。 2013年,实用新型申请仅有503件。同年,法国专利申请量为16886件,实用新型仅占3%。与法国的“惨淡”状况相比,2013年德国实用新型申请量为15,472件,占申请总量的24%。实用新型在中国也得到广泛应用,占申请量的37%。 [4]
为了提高法语utili的吸引力针对实用新型的保护,立法者提出了两项改革措施。
首先,草案第40条拟修改法典L.611-2条,延长实用新型的保护期限,即由现行的6年改为10年。德国和中国的实用新型保护期最长可达10年。法国延长这一期限的举措是效仿德国和中国的做法。
其次,增加守则第L.612-15条。在现行条款“申请人可以将专利申请转化为实用新型申请”后,增加“实用新型申请可以转化为专利申请”。应用”,以便可以在两个方向进行转换。 [5]
2.增加专利无效的行政程序
目前,法国工业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但授权后无权受理专利无效请求。第三种当事人认为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只能在诉讼中诉诸法院确认专利无效。[6]
在这方面,法国工业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不同,欧洲专利局的“异议部门”可以接受无效宣告requests.[7]
中小型企业和初创企业往往无力承担诉讼(司法救济)作为“唯一”补救措施。其他国家的实践表明,行政救济具有司法救济的功能。补充救济具有更快、更简单、成本更低的优点,更符合中国的小企业福利。此外,行政补救措施可以减轻司法部门处理专利有效性问题的负担。 [8]
附加行政救济程序
有鉴于此,草案第42条增加了行政救济程序。该条授权政府设立“异议权”。这项权利将允许任何人在一定期限内要求工业产权局撤销或修改其授予的专利。 [9]
3. 调整器工业产权局的审查职能
《知识产权法典》L.611-10条规定了专利权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适用能力
专利性全面审查提高专利法律确定性
由于缺乏创造性法国专利审查制度因其实质审查而受到批评。法国专利被认为法律确定性较低因为工业产权局不会因缺乏创造性而拒绝专利申请。[11] 否认专利有效性的任务交给了司法系统,法国专利被法院宣告无效的比例高于其他欧洲国家,43%的法国专利被撤销由法院审理,而在其他欧洲国家这一比例为23%。<强风格e="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断词 !important; 最大宽度: 100%; PADDING-BOTTOM: 0px; PADDING-TOP: 0px; PADDING-LEFT: 0px; MARGIN: 0px; PADDING-RIGHT: 0px">[12]
第 42 条之二被添加到国民议会投票的草案中,并提议修改《守则》第 L.612-12 条。修改后,工业产权局将有义务对申请的专利性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新颖性、创造性等。 [13 ]第42条之二旨在加强所有法国专利有效性的推定,提高专利的法律确定性,并使专利权人能够更轻松地提起侵权诉讼并在法庭上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质性审核
删除或添加实质性审核?国会和参议院存在分歧
不过,经过协商,众议院随后投票删除了草案第42条之二。
[14]删除的原因是增加实质审查将使获得法国专利权变得更加困难、更加昂贵、时间更长;
目前法国专利授权审查只评判新颖性,因此更便宜、更快。这允许专利权人,特别是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迅速将其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价值,并迅速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
但是,创造性审查将大大延长专利授权的时间,并显着增加获得专利的成本。 [15]
由于国会和参议院之间存在分歧,第42条之二草案最终文本能否通过的悬念留给了参议院最终立法程序。
4. 动作限制
明确诉讼时效还是保持沉默?国会和参议院意见不一
诉讼时效也是国家国会和参议院分歧的巨大点.
原草案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国会审议草案时提出修正案,规定知识产权无效诉讼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由于反对意见,该修正案最终未能反映在国民议会通过的文本中。
反对意见认为,针对所有国家是多余的。知识产权因为《2018年5月9日欧洲专利法令》已经涉及专利问题,商标问题也可以通过欧盟商标指令处理。[ 16]
一项提案被国民议会否决,但在参议院的公开会议讨论中复活。
支持者声称,由于《知识产权法典》在限制问题上保持沉默。对于无效请求,法院适用一般时效规则,即 5 年。该解决方案阻碍了对有缺陷的知识产权的合理挑战,不适当地阻止新竞争者进入市场,并侵犯公共秩序;此外,目前的情况造成了巨大的法律不确定性,不同法院的判决也存在差异。五年诉讼时效的起点。判断。 [17]关于明确诉讼时效的意见获得多数票通过。
参议院增加了第42条之五,以明确诉讼时效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和无效诉讼。
前者为5年,自权利人最后一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事实起计算;后者的无效宣告请求不受时效限制,可以随时提出,涵盖外观设计、专利、商标等所有工业产权。[18]
同样,由于国会和参议院意见不同,草案第42条之五能否成为最终文本通过,取决于后续立法
结论
2019年法国知识产权法规的修订体现了法国政府对企业成长和转型的承诺。关怀。虽然最终文本尚未确定,但中国“走出去”的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发展战略,关注并更好地运用服务21世纪企业的法律工具。
<强风格= BOX-SIZING:边框框!重要;换行:断字!重要;最大宽度:100%;PADDING-BOTTOM:0px;PADDING-TOP:0px;PADDING-LEFT:0px;MARGIN : 0px; PADDING-RIGHT: 0px">本文注释:
【1】Article L.611-2 du 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 (ci-après désigné par l'abréviation CPI) p>
【2】CPI L.612-14 条
【3】CPI L.612-15 条
【4】项目影响研究de loi PACTE,2018 年 6 月 18 日,第 17 页395.
【5] Projet de loi Pacte,Texte n° 1088 de M. Bruno LE MAIRE,财政部,2018 年 6 月 19 日
【[6] Article L. 613-25 CPI
【7】《欧洲免责公约》第 100 条
【[8] Étude d'impact,上文第 4 期,第 4 页) 412.
【9】前第 5 条
【10】CPI 第 612-12 条
【11】《影响研究》,前第 5 条4,p。 412.
【12】参议院,2019 年 1 月 29、30、31 日、5、6、7 和 12 日,第 42 条之二。
【13】Projet de loi PACTE , Texte n° 179 采用国家议会2018 年 10 月 9 日
【14】Projet de loi PACTE,文本 n° 60 modifié par le Sénat le 12 février 2019
【15] Sénat,委员会 n° 255,n ° 38 整流二、111、150 整流三、448 整流三和 841 整流。
【16】AN,Rapport sur le projet de loi PACTE,n° 1237,Tome I,2018 年 9 月 15 日,p 。 698.
【17】参议院,Compte rendu intégral des Débats en séance publique,上文第 12 条,第 42 条之二后的条款补充。
【18】上文第 12 条14.
本文转载自:法国IPSIDE知识产权事务所
作者:宋新哲博士法国知识产权学士,法国IPSIDE知识产权事务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