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新推出的“滴滴滴滴滴滴”消息通知提示音多年来一直陪伴着众多网友。最终,腾讯希望将通知声音注册为商标,但其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该公司不服相关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第一起因声音商标注册被驳回引发的诉讼。直到近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才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看似陌生的声音商标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
简单地说,商标是一种商业标志,其根本特征是显着性。通俗地说,当使用某种标志来识别商品和服务时,消费者可以顺利、清晰地区分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的来源,并清楚地知道它们是属于不同公司和不同品牌的商品和服务。会有炫耀自己的皇冠、给别人戴帽子的特点。
一般商标多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识、颜色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组成,人们往往一眼就能认出。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当人们听到某些辨识度较高的声音时,会立即想到相关的节目、商品和服务。这表明声音可以在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方面发挥作用。效果显着,为声音作为商标提供了可能。
但需要指出的是,声音作为商标与传统的文字、图形商标有明显不同。传统商标可以附加在商品或服务上,人们可以通过视觉来认识;而声音商标可以只能通过技术手段和传播载体通过听觉来感知。
2014年我国新实施的商标法中,声音被纳入注册商标的申请范围。第八条规定:“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 “标记,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识、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元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为商标的合理注册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内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健全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要求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例如,“如果以声音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必须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 ,描述声音传统同时,最新修订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还增加了声音商标的审查规定,即一般情况下,声音商标必须长期使用以获得独特性。在实践中,声音商标可以由纯音乐声音(如音乐)、非音乐声音(如动物声音、人声)或两者的混合组成。
虽然申请声音注册商标有章可循,但实施起来却很困难。因此,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声音商标的核准数量并没有像专家学者预测的那样出现爆炸式增长。
传统商标一直在商业中随着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出现,高辨识度的声音传播速度和影响力与日俱增。这样的声音非常稀缺并且在市场经济中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因此受到相关企业乃至相关国家的重视。然而,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国家或地区接受声音作为商标并进行注册。
世界上第一个声音商标出现在美国。美国1946年颁布的《兰纳姆法案》通过“文字、姓氏、符号、设计或其组合”的广义表达将声音纳入商标之中,直到1978年美国商标局才将声音纳入商标的商标要素之中。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明确规定声音商标可以作为商标批准注册。美国法院还认识到声音可以帮助消费者区分商品来源,通过声音商标的使用,可以在听众的心中建立声音与特定商品和服务之间的桥梁。 NBC三音阶是美国注册的第一个声音商标专利商标局。
德国于1996年修订了《商标和其他标志保护法》,规定:“凡是能够将其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使用其他标志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都可以作为商标获得保护,尤其是单词(包括名称)、图案、字母、数字、声音标记、三维形状,包括单色或颜色组合。”注册的声音商标包括摩托罗拉的“HelloMOTO”声音商标、大众的“DASAUTO”声音商标等。加拿大也从2012年开始接受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第一个获批的声音商标是米高梅电影公司的狮子吼声音商标。< br />我国新商标法实施后,第一个声音商标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请注册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场曲”。另外,声音商标也成功注册编辑包括尤妮佳有限公司苏菲广告的两音节“苏菲”片尾曲;影星成龙的《望成龙》原声配音;以及诺基亚手机的经典铃声“NokiaTune”。 ”;英特尔的“灯,等灯,等灯(声音)”的声音。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度,声音想要成为商标,就必须注册,然后获得独占权。将声音注册为商标,必须满足以下重要条件:
首先,不得注册特殊的声音。就声音商标而言,与我们的(外国)国家的国歌、军歌、国际歌曲等不得申请注册为商标;同时,其声音中不得含有民族歧视性文字等。
二、他人在先权利不得受到损害。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三,一般性和功能性声音不允许注册。如果某种声音在某一行业、知识中被经营者广泛使用和熟知,或者该声音对于商品的使用目的是必不可少的,则该声音不得注册为商标。例如,“婚礼进行曲”不能在婚庆服务行业注册为声音商标,微波炉提示音“ping-(声音)”也不能在该行业注册为声音商标。
四是意义重大。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具有显着特征的标志或者声音才能注册为商标。显着性是商标注册的核心要求特别是健全的商标注册。从近期的提示音案件来看,商标局和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提示音缺乏显着性,难以区分。因此,决定不将提示音注册为商标。腾讯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腾讯申请的商标具有特定的节奏和声音效果,在生活中并不常见。另外,基于软件的知名度、“ ”商标的知名度、申请商标的知名度以及它们之间的对应关系,认为该商标被指定用于电视广播和通讯社服务可以发挥作用商标在识别服务来源方面的作用并且具有显着性。据此,决定撤销被诉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新的决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也认定提示语气重大,最终维持一审判决。
声音商标的出现,极大丰富了商标的形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选择空间。与普通视觉商标相比,声音商标能够给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心理暗示,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情感,蕴藏着巨大的商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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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陌生的声音商标来到了我们身边
腾讯新推出的“滴滴滴滴滴滴”消息通知提示音多年来一直陪伴着众多网友。最终,腾讯希望将通知声音注册为商标,但其注册申请被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该公司不服相关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国第一起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