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茶”最初不叫喜茶,而是皇茶。 2012年,它起源于广东一条叫江边里的小巷。由于生意好,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欢迎。短短4年时间,它已从江门一家20平米的小店发展成为拥有50多个知名网红品牌,人人排队。
然而,御茶商标注册了三年却没有注册,这也为该品牌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
一方面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山寨御茶店的野蛮生长,创始人聂云辰无奈改名,放弃“御茶”。他苦心经营多年的品牌,花了70万元购买了“喜茶”商标,重新命名。
“喜茶”的经营者和很多快消品企业犯了同样的错误。他们没有及时检查该商标是否可以注册,n或者他们在使用前是否申请了商标注册。对于企业来说,尤其是快速消费品行业,商标是企业的心脏。
“喜茶”早期商标布局的错误还不仅限于这些。就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不精确的商标布局给后来留下了很多隐患。这不,“喜茶”已经在第30类“茶及茶饮料”商标中成功在市场上注册很久了。为此,“喜茶”的运营公司深圳市美喜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商标无效宣告请求。结果如何?研判裁定:
请求无效宣告第13971390号“囍茶喜茶”商标
商评字[2018]第0000193221号
申请人:深圳市美喜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唐仁祥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第13971390号“喜茶”商标(以下简称“喜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7年11月23日,我委依法受理申请后,根据《商标评审规则》第六条的规定,组成合议组进行审理。依法。审判现已结束。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1.申请人是一家从事饮茶文化的企业,拥有“Hitea”字样在先商标权。同时,该文字也是申请人关联公司深圳市喜茶投资有限公司在先使用的商号商标,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损害了申请人的在先权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2.诉争商标及申请人第12498753号“喜茶”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一)和第13595312号“喜茶”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构成商标法第一条。第三十条所称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的近似商标。
当“Hitea”遇上“囍茶”,都是商标惹的祸!
商标引用1
当“Hitea”遇上“囍茶”,都是商标惹的祸!
引证商标2
3.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极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误解,造成不良社会后果。违反了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法第一款。
综上,申请人请求宣告系争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以下主要证据(全部复印件):
1.争议商标、引证商标档案及申请人资格证明;
2.申请人的维权证据;
3.相关申请人的广告、获得的荣誉等证据
被申请人的主要答辩理由:申请人依照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出,《商标法》第一款申请中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主张的;诉争商标与申请人引证的商标不构成用于类似商品和服务的近似商标。因此,诉争商标系被申请人创造性设计,符合商标法规定,应予维持注册。
被诉人向我委提交了照片、荣誉等主要证据。
申请人在质证时坚持其申请理由,并补充说“Hitea”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同时,被诉人申请注册了大量的r商标,均缺乏明显的使用意图。其主观恶意是显而易见的。
申请人在质证时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光盘形式提交)
4.申请人及其商标部分使用、获奖、宣传的证据;
5.被诉人申请的商标名录等
我委经审理查明:
1.被申请人于2014年1月24日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2015年7月28日获准注册,经国家商标局第30号核准用于茶及茶饮料产品。
2.引证商标一于2013年4月27日申请注册,2014年11月7日获准注册,并获准使用于第35类广告及其他服务;引证商标二于2013年11月25日申请注册,2015年2月14日获准注册,批准使用于第43类茶馆及其他服务。截至本案审理,两个引证商标均为有效的在先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为本案申请人。
上述事实有商标档案佐证。
鉴于《商标法》第七条是一般性规定,是对商标注册、使用合法性的要求,其精神在其他具体规定中得到了体现。由于引证商标1号、2号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并未获得核准注册,也未在初审中予以公告,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及在案证据,本案焦点本案存在的问题是:
1.诉争商标及引证商标1、2、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使用的近似商标。
国家指定的茶及茶饮料产品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1核定使用的广告等服务、引证商标2核定使用的茶馆等服务从服务方式、商品功能用途、消费目的等方面进行了认定。群体和服务对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它们属于不同的行业领域,不属于同类商品或服务。因此,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1、2在市场上共存,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也不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2.诉争商标的注册是否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申请人称诉争商标的注册、使用侵犯了申请人关联公司深圳市喜茶投资有限公司在先商号权。恶意抢占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海茶”商标。 。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要么未反映形成时间,要么形成时间晚于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期。因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在诉争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在指定的茶叶及其他类似产品上使用“Hitea”字样作为商号或者商标。系争商标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难以认定诉争商标侵犯了申请人关联公司在先商号权,或者构成所称“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商标第32条中的“to”法律。情况。
此外,申请人主张系争商标的注册、使用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和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缺乏事实依据。基于此,我们委员会不会支持。
综上,申请人的无效宣告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委员会裁定如下:
诉争商标:予以维护。
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时或者在限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最迟十五天。复印一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的委员会。其他...
据查询,“喜茶”产品追查更名商标,申请注册“HEYTEA”、“HEYTEA”、“HEYTEA”、“HEYTEA”、“HEYTEA”等多个商标类别的大量商标。 “麦”及部分图形商标近千个。
不过,对于本案涉及的第30类“茶及茶饮料”商标,喜茶于2016年才申请,尚未成功注册。显然,“喜茶”的商标布局不够及时而遭受了损失。 !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是市场竞争的基础。很多人因为对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重视不够而走上了歧途。每一次遇到问题,都需要获得智慧。随着时代的发展,商标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初创公司来说,提前检索并注册商标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已被编辑并转载。转载的目的是为了传达更多的信息。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天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内容! 【声明】本网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本网站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应用建议。本网站对本声明拥有最终解释权。
快乐财税_全球商标注册服务机构,专业提供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注册服务。业务包括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异议/商标答辩/商标变更/商标k 各国商标转让/商标纠纷/商标侵权/商标诉讼及商标法律服务等-623-8858;企业:;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18896951607。
商标布局错误,“Hitea”与“囍茶”相撞
“喜茶”最初不叫喜茶,而是皇茶。 2012年,它起源于广东一条叫江边里的小巷。由于生意好,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欢迎。短短4年时间,它已从江门一家20平米的小店发展成为拥有50多个知名网红品牌,人人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