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仪式现场
黄冠春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冠春
29日上午,湖南省公安厅举行首届省公安厅厅长聘任仪式任命张建华、蒋建祥、陈云良、肖北耕、廖永安、李德文等六人为法律顾问组。省内知名法律专家、律师颁发聘书。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黄冠春出席仪式并讲话。
聘任仪式由湖南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队长张军主持。袁友芳 市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副厅长宣读了《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聘任法律顾问的通知》。法律顾问代表发言。
黄冠春指出,湖南省公安厅成立首个法律顾问组,是湖南省公安厅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的又一务实之举。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安”建设。
黄冠春充分肯定湖南省公安厅积极推进“依法治安”建设取得的成绩,指出与当前公安法治化建设的情况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安全执法是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他跳希望各位法律顾问能够立足全省公安工作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公安执法建言献策,提供更多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顾问,为省公安厅科学贡献力量。为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有力法律支撑;当好监督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当好辅导员,及时开展法制“培训”活动,助力提升基层民警执法能力水平;当好联络官,发挥好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部门、高校、法律界之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充当一个去OD宣传员,成为公安工作宣传的又一重要阵地。
黄冠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努力实现公安法律咨询制度全覆盖。部门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法律咨询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咨询制度,为法律顾问提供了解机会、参与公安工作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创造良好条件供法律顾问履行职责。
根据《通知》,聘任的法律专家、律师聘期为2年,期满可续聘。聘请的法律顾问受湖南省公安厅委托,就下列事项履行咨询职责:
(一)对违法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或者进行法律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草案;
(二)参与地方公安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对省公安厅起草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应对社会公共事件和涉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提供处理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政策制定等工作。咨询等;
(五)依法对治安管理、管理和办事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六)承办其他法律事务省公安厅指派或者委托。
聘请的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履行顾问职责,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2)要求省公安厅有关部门提供履行顾问职责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必要的服务条件;检查要求。
湖南省公安厅第一法律咨询组六名法律顾问简历:
张建华,男,1957年12月出生,湖南益阳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蒋建祥,男,1965年12月出生,湖南宁乡人。拥有中南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南大学校长助理、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云良,男,1965年6月出生,湖南双峰人。中南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法学院院长。
肖北庚,男,1963年10月出生,湖南启东人。武汉大学宪法学、政治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政府采购法博士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博士生导师。
廖永安,男,中共党员,1972年1月出生,湖南安化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湘潭大学博士生导师,现任湘潭大学、法律与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长的。
李德文,男,1966年11月出生,博士,一级律师,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湖南大学法学硕士、法学硕士生导师和中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