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税收发展面临新形势新形势,推动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科学发展收集和管理。也对地方税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任务。新要求。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地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推动国地税合作。调动国税、地税积极性,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加快地方税发展。
理顺征管职责,着力完善地方税体系
近年来,全国税务机关锐意进取、艰苦奋斗,为税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税收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全面推进,特别是营改增,国税、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工作量不平衡等问题逐渐显现。 。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参与环境税等税收立法,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优化调整相关地方税收政策措施。同时我认为,结合税制改革,结合税收性质,继续完善其他地方税和共享税制度,努力完善地方税制度,切实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方案》明确规定,适合税务机关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完善地方税收制度。
在完善税收制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还重点加强对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分类规范管理的指导。先后制定出台煤炭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等四项税收管理规定,统一明确税源管理、申报管理、减税等免税管理、退税管理、风险管理以及第三方涉税信息。管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税务管理,为推进地税机关业务规范化奠定基础。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的通知》,明确了契税的计算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税收、土地增值税等税种。使其与增值税政策更加顺畅衔接。
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提高地税管理服务水平
《规划》指出,要充分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国税地税深度融合服务的统一、执法的适当整合以及高水平的信息聚合。着力解决现行税收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深层次问题,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能力现代化。为落实改革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深化国税地税合作。今年1月1日,在合作标准1.0版本试行成功的基础上,升级至2.0版本,7月1日升级至3.0版本。合作项目增至51个,有力推动了国税、地税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的发展。随着各层次合作的不断深入,地方税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征收、管理和服务不断完善。
——联合征税,促进税收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纳税便利化改革,推动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设立。上半年,全国联合办税服务机构总数达到7079个,其中国家税务总局2180个税务服务机构设立地方税务窗口,1780个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办税窗口。联合办税服务窗口总数超过3.5万个。同时,联合纳税模式进一步丰富。北京、内蒙古、浙江、山东、广西等15个省(区、市)实行网上联合纳税。青岛、深圳还联合提供移动纳税服务,有效减轻了地税局的税收负担。所有的压力。
>——征管互助,解决地方税征管难题。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推动国地税征管合作。一方面,国税局在开票过程中代表地方税务局征收地方税。 2015年,地税局共征收地方税费275.82亿元,今年上半年征收相关地方税费164.66亿元。另一方面,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二手房交易和个人租赁住房的增值税将由地方税务局代国税局征收。国税局派出8000余人次到地税局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当地税务人员38000余人次斧头局干部。同时,国税、地税部门还合作实施房地产税综合管理,推动国税机关及时向地税机关传输房地产业增值税及相关信息,加强房地产税的监管。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管理,推动地税机关由“发票控税”向“信息化征管”、“协同征税”转变。
— ——信息共享,加强涉税信息应用进一步推动国税地税内部涉税信息共享,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拓宽地税部门信息来源提高地税征管服务效率。今年上半年,地税局与地税局共共享信息150亿条,共收集第三方信息6.82亿条。双方通过信息共享共同开展风险应对,增加地方税收30.6亿元。通过联合税务检查,增加地方税收收入39.57亿元。地方税务机关、地税局还加强涉税信息对外应用,通过建立“银税互动”机制,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纳税人信用记录。
——税收治理与税收保护机制构建。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落实《方案》关于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的要求,积极推动地方人大和政府制定出台税收保护法规或措施,推动税收共治建设南斯模式。近日,河南省政府发布政令,公布《河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目前,山东、青岛、海南省(市)省人大已颁布税收保护条例;河北、辽宁、江苏等18个省(区、市)同级人民政府颁布了税收保护措施;北京、天津、内蒙古等12个省(区、市)省级人民政府已下发文件提出相关要求。
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各类税种风险指标体系
地方税种较多,税源分散,征收管理困难,依靠相关部门的调查和第三方信息。为了促进当地为更好地收集和利用第三方信息,夯实信息基础,实现税务信息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发布指导意见,明确了地方税务机关需要向第三方收集的68项、1006项。信息。 2015年,各地第三方信息征集应用成效显着。仅利用国土资源部门获取的土地信息,新增应税土地面积11.65亿平方米,仓库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56.18亿元。
2016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推动纳税人家庭住房与地方税务机关共享; 4月,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意见》要求民政部门与地方税务机关共享纳税人婚姻登记信息,并将其应用于个人住房交易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防范税收风险。此外,根据地税机关的需要,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地税机关业务信息化建设纳入金税工程三期的统一规划,解决了地税独特的问题。存量住房评估、地税管控等管理软件以及金税三期工程。一期工程接线问题。
风险管理是税收财产行为征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房产税风险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特别通知编制房产税风险指数(1.0版),建立9个税种53个风险指标数据库,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存量房交易税风险管理等重点风险指导各地建立健全不同税种风险指标体系。 2015年,地税机关仅通过完善现有房屋交易税评税体系和房屋交易税源数据管理系统,就增加税收161.82亿元。
制定问题清单,强化政策执行统一性
2014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指导和服务的专项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地方税务机关税收政策问题清单请示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对清单所列问题的责任单位和答复期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答复,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统一性,确保每一个答复都有答复逐个。出去以确保一切都得到答复。国家税务总局按季度收集、分析处理地方税务机关限时请示反映的需求。今年以来,地税机关共报送税收政策问题42项,已答复35项,正在答复7项。
国家税务总局还与地方税务机关建立联络制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江西、安徽、河南等地召开地税工作座谈会,了解地税重点工作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听取地方税务机关对国家税务总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听取地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全国财产税人才库,选拔地税机关67名业务骨干进入首批人才库。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解决重点问题,提高了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充分借鉴地方税务先进经验,促进税收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地方税务工作主要动态》和《全国地方税务》两本内部刊物。合作趋势”,进行总结、摘录、整理、宣传推广地方税务机关的好经验和做法,让地方税务的先进工作经验为全国税务系统所借鉴,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