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看到了你们 4 月 15 日的通知。
第三条明确规定,5月1日前已进入流通的产品可以继续使用“劳模”。
我想确定几个难题:
1。什么正在进入流通领域?从哪一周或下一个时期开始。
从工厂(一手商标转让是从我们工厂发货),还是从经销商、经销商处?
2.如果货物是从我厂发货的话,我司会在5月1号月底把货物存放在第三方仓库或者中小企业吗?
请确认并回复。
第三,产品包装上一般印有生产日期而不是出厂日期;可能很难找出生产日期,因此可能很难准确确定其进入流通的周数。那么,我的问题是,包装上印刷的生产日期是否可以作为终点,即产品是否可以作为终点?5月1日前生产的ct印有“
”,可以允许继续销售吗?
由于我们公司得知死亡消息较早,因此产品包装更换的时间较短。目前库存仍有30万至40万包,每包售价1元。加上劳动力和每周的生产成本,损失可能相当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难点问题的通知》(工商标[2014]81号)指出,流通领域是指制造业相对于各个领域而言的各个环节。产品是否进入流通领域,将由执法部门根据具体执法情况确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通知》中华民国《关于转让疑难一手商标的通知》(工市字[2014]81号)规定,2014年5月1日年底生产但尚未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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