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州市深化“四年”活动和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湖州市局继2015年之后再次被评为。2016年,湖州市被评为工业强市建设先进单位。
据悉,2016年,湖州市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四个年”活动(转型升级年、城市建设年)要求,和农村一体化提升年、文明创建年、基层组织强化年),结合功能优势国税部门突出我市工业强国,实施三大举措,全力促进我市工业企业专项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夯实金融基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全面加强税源监管,精准开展堵漏增收工作,积极强化风险应对。实现组织收入稳定增长、税收质量稳步提升,为工业强市奠定了坚实的金融基础。
二是推动转型升级。积极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年累计减免各项税收优惠政策36.97亿元。其中,全市累计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14.44亿元。 175家高新技术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31052万元;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75.57亿元,推动转型升级。
三是开展“双金”培育。突出时效性、个性化服务,畅通税务与企业沟通平台,及时响应“双金”大企业涉税诉求,利用省管理创新优秀工程“服务即时通讯”机制为税务提供服务——全年为220家大型企业提供相关服务诉求650余件;开展“绿色”诊断,通过调查系统了解行业税务风险特征,从业务入手开展大企业内控调查识别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并帮助企业降低涉税风险的过程;联合地税部门开展高层对话、走访企业,现场解答涉税实际问题,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受到企业好评。 (湖州市局吉云王珏)
信息来源:湖州市局
摘自浙江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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