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 《指定代表或联席代理人证明书》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亲笔签署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募集资金设立情况的提交材料)会议记录(募集资金设立情况的提交材料)相当于股东大会(设立)决议;
4.经全体发起人签署或全体董事签署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委任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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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居住用途证明;
9.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