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人证明》或共同指定代理人”(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办理的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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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及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由公司负责;填写《变更登记表-负责人信息》;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商业执照”。负责人申请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字的《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emsp ;应注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事项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书副本。须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4、分支机构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公司出具的负责人;填写《变更登记表-负责人信息》;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