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实施已进入“完善”阶段。国税系统上下联动、内外推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帮助纳税人更好适应新税制,推动改革试点顺利运行。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外提供建筑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进一步明确相关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的实施范围,简化办税流程,方便群众,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公告还扩大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原来的91个城市扩大到全国。纳税人无需前往税务机关代开具发票,实现办税“少跑腿”。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推开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境内单位和个人为境外有建设工地的项目提供建筑服务或境外提供旅游服务的,免征增值税-完成免税登记手续后应缴纳的附加税。本公告进一步简化了上述跨境应税活动申请免征增值税所需的证明材料。例如,在提供建筑服务时,如果与承包商签订的建筑合同表明建筑地点在境外,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公告进一步明确了部分政策的实施范围:一是纳税人是否提供建筑服务且质押的承包方从工程款中代扣的保证金和保证金不开具发票,实际收到的保证金和保证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该日期确认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二是纳税人出租酒店式公寓并以长租或短租的形式提供配套服务的,须按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三是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所属单位在境内进行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所属单位以扣除向境外单位缴纳的考试费后的考试费收入作为销售额。根据《教育辅助服务》征收增值税。 四、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其销售额为扣除签证费用后取得的总价款和价外费用向服务对象收取并代为向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缴纳的费用和证明费。平衡。五、纳税人代理进口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货物时,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付的货款。六是纳税人提供旅行服务时,不得收回火车票、机票等原始运输发票。他们可以使用运输发票副本作为差额扣除的证明。
此外,为方便纳税人使用发票,宣布将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今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试点全国91个城市专用发票,整体运行平稳顺利。此次扩容将惠及全国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提供建筑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 /p>
(转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