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6年第3号
发布单位: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6-09-28
根据企业有关规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财政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和核准调整的通知》(财政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g 根据《关于批准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的相关要求,关于第二批社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有关事项现将本市2016年公益性社会团体公告如下:
一、2016年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条件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星源慈善基金会
2.上海浦善新金融发展基金会
3.上海怡乐老年慈善基金会
4.上海相益慈善基金会
5.上海尚胜湾慈善基金会
6.上海荣庄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通过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2016 年。
这是一个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9月28日
(转自上海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