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普通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的公告
发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8号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16-11-02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自2016年第四季度起对印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实行新的防伪措施。现公告如下:
调整后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为灰红色防伪油墨(详见附件)。增值税普通发票每页颜色:第一页为蓝色,第二页为棕色,第三页为绿色,第四页为紫色,第五页为粉色。
一般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持有的未使用的证件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一个公告。
附件:普通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2日
附件
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说明
1、防伪效果
<每张普通增值税发票左上角的发票代码和右上角的“号”字样均采用灰红色防伪墨水印制。墨迹在外力摩擦作用下会变色并产生红色划痕。2、识别方法
用白纸将发票代码和车票正面的“号”字区域摩擦。无论是白纸表面还是发票代码和字符(号)的摩擦面积都会产生红色划痕。 (如下图)
发票码图案原色
原色拓印即可产生红色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