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偷税漏税被查 地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公司税务检查中获悉衢州科林广告有限公司违规开具发票的线索,立即对其展开重点检查。
经查,2008年至2012年,该公司对外提供服务收款时,曾两次填写发票联、存根联、会计联。方式,共开具“大头小尾”(所谓大头小尾是指发票开具方开具手写发票时,所开具的正式发票联金额较大,但存根副本数量很少)。发票共计131张,少计营业收入993,569.80元。该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逃税行为。衢州地税局稽查局共追缴税款142,096.78元罚款、滞纳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该公司违法行为极其恶劣,违法手段隐蔽,难以侦查。然而,“别人不知道,自己就得做”。尽管该公司已尽力,但仍难逃调查和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