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文件
1.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正本1份);
2.企业登记授权书(正本1份)(可填写在申请表中);
3.负责人身份证明(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机构代理的,还需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正本)及所有复印件(正本);
5.关联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及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审批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名称预/变更核准审核表
(2)企业自己的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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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
(一)提交材料并审核合同后,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
3、工商受理及许可(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印章)
< br />(2)企业变更登记证明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加盖公司印章)
(3)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
(4)公司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领取新营业执照时可收回原件)
(五)《公司章程》修改(法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自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受理后第二天颁发许可证。
4.加刻公司印章
(1)公司印章原件及加盖公章证明
(2)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盖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3) 证书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4)代理机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
(5)刻印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受理后次日领取印章
5、营业执照换发
(1)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新公章,带原件核对)
(2)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加盖公司新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