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合伙人必须有2名以上;
< br />2.申请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合伙人需有15名以上,且其注册登记会计师需要有60岁以上。此外,其合伙人年龄不得超过60岁,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未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成为合伙人前三年内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财务部门已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核准或吊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决定。 5年内未受过职业行为行政处罚;
3.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4.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有会计师出具事务所名称和固定办公地点。此外,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得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也不得使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违反公共利益或具有误导性或其他不利影响的;
5.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设置首席合伙人、首席会计师的,首席合伙人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的一名合伙人担任;
6.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须在境内有稳定住所,每年在境内居留不少于6个月,且近期在境内连续居留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