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并购提交的材料通过初步申报后,需提交下一步材料,正式完成企业并购。接下来,我们还是请恒鑫鑫来协助您。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企业并购初步申报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并购前置申请通过后需提交材料
1.预申请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在全国发行的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企业信息。合并公告证明原件1份;
2.预申报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各合并企业通知债权人的证明文件1份;
3.通过预审后申请淘汰时,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说明各被合并企业债务清偿情况的原件,并需由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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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申请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因合并而解散的各企业未清偿债务提供的债务清偿担保文件原件。具体细节 主要要求为:
① 并购的,受让企业应当出具由受让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受让企业印章的担保函;
②新设合并,新设企业应当在企业内签订债务清偿担保和债务继承条款合同、章程;
5.外商投资企业经备案后设立新企业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管理部门核发的《商事主体名称证明》复印件1份;
6.预申报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被合并企业投资者新签署的公司合同、章程原件。 2 份。此外,还需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投资者印章。如果是外资企业,则无需提交合同;
7.预申报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向各合并企业提交合同。 《批准证书》原件及正本2份;
8.通过初步申请后,f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交被合并企业主管机关成员名单原件;
9.预申请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授权代理人或经办人申请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10.预申请通过后,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