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17年企业所得税缴纳还有10天,您准备好了吗?_重复

凡属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均按照审核征收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无论是否处于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是否盈利或亏损,都必须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凡属于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均按照审核征收和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无论是否处于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是否盈利或亏损,都必须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区域合并纳税企业在深圳设立二级分支机构,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所得税征管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跨区域统一纳税企业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办理。

纳税人等定额企业所得税不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汇算清缴。

请问: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允许按工资总额的2%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的规定),从7月1日开始,2010年,企业拨给职工工会的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请问:2017年,由于销售折扣,公司对2016年开具的发票进行了红色核销,应如何调整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企业因质量不合格等原因无法销售商品。对售价给予的折扣为销售折扣;企业因所售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退货的,属于销售退货。企业销售的商品发生销售折扣、销售退货的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应当冲减。因此,如果企业遇到销售折扣,可以抵消当期的销售收入。

请问:员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所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为职工乘坐出差交通工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与出差交通直接关系的规定。企业和收入的收据。相关支出允许在税前扣除,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请问:我公司租用了一栋办公楼,并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记载租金金额并进行管理分别表示物业费金额,并表示代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是否需要并入租金中缴纳印花税?

答:印花税仅对税目及税率表所列的凭证以及财政部确定应税的其他凭证征收。同一凭证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项目,适用不同的税目和税率。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扣除税款总额。未单独记载金额的,应当计算税率。高税收贴花。由于物业管理费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税目及税率表所列征税范围,企业签订的合同应在分别列明两项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分别计算。仅有的房屋租金部分按照房产租赁合同约定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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