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一系列政策正式实施。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政策设计,本着满足政策实施需要、方便纳税人操作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公告》。 《增值税申报有关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新版本主要调整了哪些增值税退税?调整后的报告如何填写?
一方面,为了不改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习惯,仅在纳税申报表附件中填报一些必要的部分信息。已经做出了涉及政策变化的决定。形容词既满足了增值税降低税率、加计扣除、房地产一次性扣除等政策实施的需要,又保证了适用相关政策的纳税人能够简洁、轻松地进行申报。另一方面,申报表附录的数量也得到了精简和压缩。自2019年5月1日起,纳税人不再需进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五)》和《企业改税税负分析计算明细表》减轻纳税人税负,具体调整如下:
一、纳税申报表部分附件表格格式内容调整
一、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一)》进行调整,第1、2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征收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3%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删除第3栏“13%税率”;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和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税率9%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税率9%的服务、房地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补充资料(二)》(以下简称“附件(二)”)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客运服务抵扣凭证”当期抵扣额”;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总额”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调整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三)》第一栏、第二栏项目名称改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分别率“.s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补充材料(四)》格式中增加“二、叠加扣除”相关栏目。
2.取消部分纳税申报表附加信息
一、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加信息(五)》(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加信息》) 》)。
二是废止了原《营业税改革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自2019年5月1日起的纳税人,即日起无需填写上述两份附表。
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时需要填写哪些表格?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简化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材料。自2019年5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表,需填写“一张主表、四个附件”,即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件信息(1)、(2)、(3)、(4) )、《增值税申报表附件信息(五)》、《营业税增收税负分析计算明细表》不再需要填写。
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航空、铁路联运单时,应如何申报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报《增值税附件》第8b栏“其他”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按规定如何申报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时应将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二)》中。 (一)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栏中的“发票”。
房地产一次性抵扣政策实施后,自2019年3月起,房地产进项税额预计可抵扣。如何申报?
根据规定,截至2019年3月纳税期,《增值税进项税额附录》第6栏“期末应抵扣的房地产进项税额”期末余额-“补充纳税申报表(五)”可以是从2019年4月结转到我的期间的税款t所属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二)》第8b栏“其他”。
对于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间本来可以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扣除该如何申报?
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可计提但不可计提的加计扣除金额,可在加计扣除政策确定当期计提才能适用。 ,备案时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四)》“二、加计扣除情况”第2栏“当期金额”。
纳税人按规定减少当期加计扣除金额的,负数该如何申报?
适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其进项税额为当期转出的,按照规定减少加计扣除后,扣除金额的负数应填写在“二、加计扣除情况”第4栏“当期扣除金额”中。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件4》,通过表中公式计算出可扣除的负数,计入当期“期末余额”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