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内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则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可以抵制他人恶意注册,其他企业不得使用驰名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1、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普通商标只能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内受到法律保护,而驰名商标则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可以抵制他人恶意注册,其他企业不得使用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或公司名称。该名称是注册商标。


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方式有哪些?

2.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驰名程度可以获得不同级别的跨类别保护。实际执行中,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统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并公告。即使有人申请交易在不同或者不类似商品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工商局一般不会主动核准注册商标。经司法机关认定的驰名商标,不会受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主动保护。当侵权发生时,其所有者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3.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很可能造成混淆的,将不会被注册并被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在不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属于复制、模仿行为。或者翻译他人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受损的。 ,不会被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保护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嗯-驰名商标实行跨类别保护,侵权人和商标所有人经营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以侵权获利来确定赔偿数额似乎不合理。商标权人损失的计算标准也很难掌握。因此,如何正确确定案件的赔偿数额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难点。


由于法律对此没有特别规定,法院一般仍遵循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和司法机关第十六条的规定l 确定赔偿数额时的解释。本条规定应酌情确定。实践中,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有的法院以合理调查费用作为赔偿数额,有的法院则不以合理调查费用作为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