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酒驾驶处罚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给予处罚。吊销六个月驾驶证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约束,直至酒醒为止,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被撤销,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将不被允许在 f 内恢复驾驶五年了。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责令停业整顿。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执照。
醉酒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清醒为止,并持机动车驾驶证撤销其职务,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允许他这样做。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商用机动车。
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能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本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
血液中酒精含量为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且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即为醉酒驾驶。驾驶。
据专家估计: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相当于3两低度酒或两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3瓶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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