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终结算和结算的7个问题和7个答案
1.期末结算和结算有时间限制吗?
居民企业纳税人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或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2.哪些企业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1.一般企业
2018年从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试经营),或纳税年度中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期间和免税,无论盈亏,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但是,固定数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特殊企业
(一)跨地区经营、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纳税人,由总机构计算年度应纳税额,扣除应纳税企业所得税总额。总行及分行。预缴税款的单位计算的应缴(退)税款,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的分摊办法,与总分机构现场缴交还库。 ..分支机构年度申报和预缴申报的备案方式相同。
(二)经批准实行企业所得税合并缴纳的企业集团,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汇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间,向汇款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缴汇企业及各成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统一计算填写,各会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会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4.我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件; (二)财务报表; (三)与备案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总机构、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纳税方式、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 (五)委托财税机构办理的x 代为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上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理由、依据、计算过程、调整内容(包括税收调整)。金额及其他内容的报告; (六)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应当同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应当按照规定保存相关信息或附报报纸纳税申报表信息。
5。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
(一)纳税人无法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无法准备全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材料的因不可抗力原因超过汇算清缴期限的,纳税人应当遵守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规定,申请延期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因特殊困难无法在纳税期限内补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有关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行政法及其实施细则。付款程序。
6.申报数据不正确怎么办?
纳税人在汇算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错误的,可以在汇算期内重新申请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7.退税和退税如何监管?
(二)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减下一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