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商标的行为。 《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是刑法中对专利犯罪的唯一规定,但并没有明确界定“假冒他人专利”的含义。
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呢?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1.在其制造、销售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2.在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中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4.锻件篡改他人专利证书、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
此外,假冒他人专利的条件是:
1.一定有假冒;
2.被假冒的必须是他人已经获得的实际存在的专利;
3.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是故意的。
那么,假冒专利在什么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谁假冒专利?盗用他人专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假冒专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p>
1.违法经营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造成多人直接经济损失向专利权人赔偿人民币50万元;
3.假冒他人专利两项以上,违法经营额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违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在专利侵权过程中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等行为。侵权产品的价值。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根据一段时间内的销售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查明的侵权产品的标记价格或者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被侵权产品没有价格标签或者无法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计算。另外,如果存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多次未受到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违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额应当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