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起诉“雷军电器”商标侵权,获赔40万元

据新京报报道,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雷军电器”商标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将相关公司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决该商标的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并判令使用者向小米公司支付赔偿金40万元。 据法

据新京报报道,小米科技有限公司因认为“雷军电器”商标侵犯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将相关公司诉至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最终判决该商标的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并判令使用者向小米公司支付赔偿金40万元。

据法院审理,2015年8月,小米提起诉讼,称雷军是公司创始人、法定代表人,雷军有权使用其在商业上的名字。授予小米公司商标专用权。第一被告潍坊锐驰公司生产销售的“雷骏电动”系列电动汽车,在车身显着部位使用了涉案标识。第二被告高朗海公司经营的新拼快博网站发布了雷军的销售广告涉及电动汽车。并在宣传中使用“雷军电气”字样。

小米认为,潍坊锐驰公司使用涉案标识的行为已经给消费者造成了实际的混淆。潍坊锐驰公司使用“雷军”一词,不仅侵犯了该公司对雷军姓名权和产品的商业化权利,还造成消费者误解,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此,法院认为,与小米公司注册的商标相比,涉案标识主体部分呈M形,整体相似度较高。外貌。潍坊锐驰公司在电动汽车上使用涉案标识,侵犯了小米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尽管潍坊瑞奇公司明知涉案小米商标及雷军本人,但仍使用涉案标识。以及“雷军”二字,造成明显的混淆和搭便车的恶意。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站长之家,易于操作和编辑)

小米起诉“雷军电器”商标侵权,获赔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