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年终奖金还能享受之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取得年度一次性奖金的个人个人所得税计征办法的通知》规定的, 2021年符合资格。12月31日前,未纳入当年综合所得的,按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金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按月折算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单独计算税款。
关于《人事法》修改后优惠政策过渡的通知所得税法
财税[2018]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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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延期兑现、任期奖励政策
(一)居民个人领取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管理办法》《税务关于调整个人全年奖金的规定》《关于年度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12月31日前, 2021年,未纳入当年综合所得的,按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内取得的金额,按月折算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本通知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以下简称月税率表),单独计算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居民个人领取年度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税计算。
从1月份起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领取一次性年度奖金,纳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的绩效年薪、任期奖金递延兑现收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的通知》的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和任期奖金递延所得征税办法》(国税发[2007]118号),2021年12月31日前,参照《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工资和任期奖金递延所得征税办法》(一)执行。本通知第一条; 2022年1月1日后的政策将另行明确。
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政策
(一)居民个人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等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s)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税收试点政策延伸至《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居民收入的通知》第四条的通知《股权激励和技术持股税收政策》(财税[2016]101号)第四条(2021年12月31日前符合第(一)项相关条件的,不再适用)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并单独全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激励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获得股权激励两次(含)以上的,应纳税额进行合并并相应计算。 《通知》第二条第(一)项对纳税额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三)2022年1月1日后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三、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政策
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是指从保险推销员、证券经纪人中取得的佣金收入。劳动报酬,不含增值税的收入扣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金额。扣除业务开发成本及附加费后各项税费,所得金额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业务拓展成本按收入的25%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当遵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的规定。 ,2018)累积预扣法计算预提税。
四、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
年金个人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个人因出国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账户资金,或者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呃个人死了。表计算税。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个人,按月税率表计税。
五、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内退、内部退休补偿收入政策
(一)个人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性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贴等补贴),在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上一年当地雇员人数;超过3倍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收益,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收到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内退的个人,按照办理内退的实际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年限平均分配,并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额。计算税款时采用单独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内部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适用 办理内部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限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休手续取得的一次性补助收入,按照《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了税额的计算。
六、单位低价向职工出售住房政策
单位以低于购房价格向职工出售住房的政策
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因扣除职工支出而产生的价差,不计入本年度。 《单位向职工低价出售房屋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综合收益为价差收入除以12个月所得金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根据月税率表确定,单独计算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职工实际缴纳的购房价款与房屋购置或者建造成本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离子
七.外籍个人补贴政策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外籍个人,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对外籍个人有关补贴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籍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 《在港澳地区获得住房及其他补贴的个人》(财税[200]4号)29号规定,可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等免税优惠政策学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但不能同时享受。外国人一旦选择,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补贴等免税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法规。
八、除上述过渡事项外,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继续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文件或文件规定同时废止: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终止个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取得的《关于终止个人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第一条;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财税[2005]35号)第四条第(一)项;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 《关于单位向职工低价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3号)第三条;
(四)《财政部、人社部的通知》 《资源社会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三项;
p>(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非从业人员)取得的收入”(国税发[1998]13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次性补偿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终止劳动合同(国税发[2000]77号);《关于个人所得税计征征收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业取得的佣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水函[2]006〕902)第七条、第八条;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年度绩效工资递延兑现收入及期限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央企业负责人奖励》(国税发[2007]118号)第一条;
(十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第二条;
(十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公告2012年第45号)。
附件:综合所得税税率表月折算后的e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2月27日
附件
综合所得税率表每月换算后
1
不超过3000元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金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20
1410
4
金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25< /p>
2660
5
35000元至55000元以上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万元的部分
45
1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