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广东等8个地区开展创新驱动改革试点。去年,全国率先推出13项改革措施。会议决定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新一批23条改革举措,加大力度盘活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在全国推广的主要有:
1.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2.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包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亏损企业开拓融资渠道
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资种子期和初创阶段的科技公司。创业创新团队可以约定按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持有的股权。鼓励发展专利执行保险、专利侵权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减少创新主体侵权损失。
3.完善科研管理
推动国有科研机构市场化fic科研仪器设备运行实现开放共享。建立创新决策容错机制。同时,将原来在个别地区试点的三项改革措施扩大到全部8个试点地区,包括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设立专门的科技创新板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会议要求,加强对上述批量推广等试点改革措施的跟踪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政策,推动改革深化,更大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高质量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激励发明创造的机制和制度,将实践中有效保护专利的成熟做法上升为法律,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中华民国(草案)”。草案重点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惯例,大幅提高对故意侵权、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数额,大幅提高侵权成本,震慑违法行为;明确了侵权人配合提供相关信息的举证责任,建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未及时制止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草案还明确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服务收益的激励机制。加强发明创造,完善专利授权制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