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企业注册政策

近日,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确认,国药控股(天津)租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获得第九批内资企业资质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到78亿元。经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企业

近日,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确认,国药控股(天津)租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获得第九批内资企业资质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达到78亿元。经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注册地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项目,并享受增值税余额税款扣除等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纳入统一管理。 《国家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境内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确认权下放以来,天津市累计确认境内融资租赁企业94家。天津自贸区租赁试点企业全部来自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20个省市的国有企业、央企、上市公司和国内知名民营企业,注册资本总额超过620亿元。截至目前,天津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有112家,占全国325家的34.5%;注册资本达888.8亿元,占全国近2500亿元的35.6%。


此外,随着天津自贸试验区第九批境内融资租赁试点项目获批,又新增15家境内企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截至目前,落户天津自贸区的112家国内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中,在东疆保税区注册的共有85家。港口区。


据悉,东疆保税港区境内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数量、注册资本规模均位居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一园区产业品牌示范效应进一步凸显。目前,东疆保税港区已吸引大批央企、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落户东疆,申请国内融资租赁试点资格。

在自贸区注册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1.下放金融租赁公司审批权限


自贸区内金融租赁公司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注册f 少于 3 亿美元。外资金融租赁公司资本金。


2.允许商业保理


允许金融租赁公司与商业保理业务相关的主营业务同时经营。自贸区外,金融租赁公司不得混业经营。在上海自贸区注册的金融租赁公司可以从事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可设立跨境人民币专用账户


自贸试验区内融资 租赁企业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用账户,借用跨境人民币贷款来自海外。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实行平衡管理。《央行关于支持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境外人民币资金借款上限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存入的资本金(以余额计算)不得超过实收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款期限1年(不含)以上。这一政策将有助于该地区的金融租赁公司获得更低成本的资金,增强国际竞争力。


4.享受便利的企业担保政策


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 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便利政策。 《央行三十条》规定,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缴纳担保费的审批,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购付外汇担保费手续。 《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提供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最终担保人可以自行签订担保合同,无需事先向外汇局申请行政审批手续。区内企业对外提供担保,不受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被担保人盈利状况、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条件等限制。


5.支持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业务发展


天津自贸区融资租赁企业注册政策

支持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业务发展


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境内外外汇主账户等本外币资金池服务。 《央行关于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企业可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g 集团内部业务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已开立的境内外币资金池账户和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用账户名称统一为境内外汇资本总账户,其功能并入境内外汇资本总账户;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国际外汇资本金主账户。


6.落实结汇优惠政策


自贸试验区外国投资者金融租赁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自愿结汇。 《外汇管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管理支持试验区管理办法》规定,区内内外资企业外汇资本金实行随意结汇,结汇后的资金必须存入相应的人民币专用账户。该账户受到监管,资金用途必须真实合理。


7.享受便捷的支付政策


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项目支付便利政策《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则》规定,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公司购买飞机时,船舶和大型设备从境外租赁给承租人,可凭合同、商业单证等资料办理付汇手续。租赁给境外承租人的,外汇局可根据境外承租人的情况进行核销。无关单据的汇兑付款方式。


8.享受放宽境外借贷额度限制的政策


《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则》规定:租赁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金融租赁企业可以直接到当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当该账户的外汇收入需要结汇时,金融租赁公司可直接向银行申请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