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登记申请书》文件(正本1份);
2、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需核对原件);
3、公司变更决议/决定(根据规定,公司决定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原件1份);
5、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正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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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增加认缴注册资本总额并同时增加新股东的,需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文件【见说明】;
1、法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文件(正本1份) ;
2、负责人身份证件(1份,需核对原件);
3、公司变更决议/决定(根据规定,公司决定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ve并加盖公章)(正本1份);
4、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