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取消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处理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是关键2019年税务工作主题,

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宣布取消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处理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介绍,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是关键2019年税务工作主题,取消一批纳税凭证。该事项是推进减税降费的一项重要举措,简洁、易实施、好落实。此次公布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取消,可以有效方便纳税人办理减税、免税、退税等相关事宜,推动减税降费落地实施。


据了解,这15项中,此次公布取消的斧头证明中,有5张是原本需要纳税人通过第三方专门获取的证明,如在申请车船税免税时,有关部门出具的因自然灾害导致纳税困难的证明。必须提供部门;申请资源税免征代扣税时,须提供销售者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剩下的10项是纳税人本身的合法证明以及原本需要提供的其他信息。例如,申请免征车船税时,需要提供车船财产所有权证明;退役军人申请个体经营相关减免税时,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此次取消的15项税务认证项目,不仅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例如,取消了房地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公证书,取消了残疾人、新能源汽车购买者申请相关减免税所需的身份证明等。< /p>


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和本次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部分不再需要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获取。共享可以替代,比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证书;有些可以用纳税人自己的承诺来代替,例如税务困难证明;大部分可以用纳税人自己留存代替,以备将来参考,比如纳税人’相关身份证明及机构。证明或批准文件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研究员张斌认为,虽然一块证据虽小,关系到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事关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厘米”便利,事关纳税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获得感。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认证项目后,此次取消一批税务认证项目,充分体现了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务营商环境、大力推动实施减税降费的决心。减费政策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再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