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全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个人税修正案)全文,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税修正案拟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但在此之前实施后,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收入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新税种计税费率表。这意味着个人税减免预计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本次个税改革的一大亮点是四类劳动者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一些来自版税。性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纳入综合税范围,实行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不过,官方此前并未详细披露综合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首次公布工资、薪金等四类综合所得税率范围。
此次个人税修正案澄清了这个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税率表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是以前的按月计算。征费按年计算。而且,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除了此前公布的6万元(即每月5000元)外,还包括目前实行的“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新增的子女教育和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教育费、大病医疗费、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费用。
普通百姓的税前收入扣除上述各项支出后的收入,即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以下新税率和税率。
根据个人税修正案公布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最低3级应适用%税率。超过人民币36,000元至人民币144,0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适用20%的税率。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适用25%的税率。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 66万元以上96万元以下的部分,适用35%的税率。超过部分适用最高税率 45%人民币96万元。
由于本综合所得税税率及档次范围是按照以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收入标准计算的,与以前的标准相比,可以看出表明本次综合所得七级税级与之前相同,没有变化。但税率差距却出现了明显变化。主要原因是3%、10%、20%三个税级之间的差距明显扩大。 25%税级之间的差距已经缩小。5%和45%三个较高税级之间的差距保持不变。
如果不考虑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收入越低,减税幅度越大。但从减税金额来看,收入越高,减税幅度越大。越高。例如,计算发现,之前月薪1万元的减税金额e、税改后下降70%以上,月工资2万元的减税额下降50%以上。但后者的减税金额约为1230元,高于前者。
从各方反映的意见来看,此次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包括:6万元的基本扣除标准(即起征点)是否应该是否可以进一步改进?综合所得税税率是否应该进一步调整,比如降低最高45%的边际税率?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等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实施?
个税修正案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于与相关部门协商。
多位财税专家此前透露,上述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不会全面实施,而是分步推进。
10月1日至今年年底实施的减税措施,不包含上述五项附加扣除的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