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变动的会计处理
1.股权转让相关法律程序
我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法律程序:公司股权转让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转让股份时,公司必须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股权转让必须经政府审批机关同意;国有控股公司股权转让须经所属政府部门和财政、国资部门批准。此外,转让股权时,转让方与股东受让方应就以下四项重大事项签订协议: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股份收购价款的支付和交付时间、转让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享有以及债权债务的责任。股权转让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国有企业或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投资部门的,转让协议须经政府主管部门、财政、国资部门批准。
二.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中,一个较难且容易被忽视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实践中,不少企业在转让股权时,仅以原始投资价值来确定转让股份的价值。不过,据相关人士透露根据规定,公司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按照实收资本的账面价值(即原始投资价值)确定;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根据法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一般应经公司董事会或财务、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认可);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协议价格。上述四种方式中,第三种方式提供了社会公平的股权转让价格,是最优选的。而且,我国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法规还明确规定,当转让方或受让方为国有企业时,公司净资产在转让时必须经过法定评估机构的评估。股权转让,须提交主管财政、国资部门的评估报告。确认。
3.股权转让的交割
实践中,股权转让成立日(即股权交割)的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点:已召开股东大会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如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收购企业收购价款的大部分(指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的股票收购价款)已支付(一般超过50%);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了被收购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取利益或承担风险等。第三以上是股权交割最重要、最关键的标志。另外,根据受让股份的实际支付是否通过公司,受让方先向公司支付股份价款,再由公司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方直接向转让方支付股份价款。在上述方式中,第一种支付方式更为规范,也更受青睐。不仅反映了股权受让方对公司的实际出资情况,而且反映了转让方股份退出公司并收回原出资价值的全过程。因此,股权转让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同时,这种缴纳方式有利于主管税务机关对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监管。
四. eq的会计处理权益转让
(一)受让股份 公司会计处理允许一次性支付。一种情况是受让方通过公司向转让方偿还股权付款。股权转让及交割时,受让方汇出公司股本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同时,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公司将股款汇给转让人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人”,贷记“银行存款”。若转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金额大于转让方原实际出资额的,应注意的是,转让方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应由公司代扣代缴,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人”并记入“银行存款”(股份转让转让金额-应纳个人所得税)、“应交税费-应纳所得税”[(股权转让金额-转让方原始出资额)×20%税率]。
另一种情况是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向转让方支付股权价款。根据受让方的汇款凭证和转让方的汇款凭证及收据,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转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转让方为自然人且转让金额大于转让方原实际出资额的,转让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转让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受让股款分期支付时公司的会计处理方法。一种情况是受让方偿还转让方股权y 通过公司。当支付金额低于股权转让协议价款50%时,借记“银行保证金”,贷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当支付的金额大于或等于股权转让协议金额的50%时,借记“银行存款”,借记“其他应付款-转让方”。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权)-转让方”,贷记“实际支付的金额”。接收资本(或股权)——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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